这个芋头鸡感觉不是很贵,不过有点油。
许是新开业,蔬菜少,只有娃娃菜。不过我这个喜欢吃肉的可以接受。只要不是莴苣和芹菜,其他蔬菜我不太喜欢吃,但为了皮肤好,都能强迫自己吃
莴苣和芹菜是我最讨厌的东西,一闻到这两种菜的味道我就想吐
原本是朋友请客的,但我是大胃王吃货,觉得好吃的东西会吃很多。而且都是吃肉[不看]所以后面我又加了一锅鸡和肥肠。自己对自己的食量感到心痛,朋友倒无所谓,我觉得不好意思,偷偷把单买了
三个人才两百多,感觉好便宜。之前我已经做好四百多的准备了,有种中了一个亿的感觉
我很挑食,特别挑,就算被纽约食物毒虐过,回来没几天就又会恢复挑食状态
纽约的中餐馆其实还好了,只是他们那里的鸡都是肉鸡,土鸡很少或者没有。每次我去法拉盛华人餐馆吃饭,抱怨他们的鸡不好吃,他们都很无语,通通劝我接受现实
我记得以前读过《庄子》,里面有一则小故事。大意是一条河满是漩涡,很多人经过那条河都被淹死了,唯一个老人在河中来去自如。跪拜了,我当时以为是一个神话故事,庄子想说他遇到了河神。结果人家想阐述的是人生哲理
庄子觉得很奇怪,就在某天求教老人在潺潺河水中来去自如的方法。老人说因为他顺着漩涡来又顺着漩涡去,是他适应漩涡而不是让漩涡适应他…
然后这段话就被庄子引证为人要适应社会的问题。到现在我都在感叹古人的大智慧—那年代不是只有富人家的孩子才有钱读书吗?!在这种知识匮乏的情况下庄子偶遇的这个农民老大爷不但是游泳健将,见识智慧还堪比希腊的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让我有种春秋时期到处都是哲学家的感觉
言归正传
我的适应性也很强。通常在纽约待一个星期,我就会觉得法拉盛那家新疆大盘鸡非常美味。估计在纽约的中国人都知道那家
为什么对那家记忆犹新?
第一是因为吃那家大盘鸡时,我已经吃了一个星期的牛排、炸鸡或墨西哥、泰国…等外国菜。已经崩溃到在中国超市花折合人民币五十块一桶的康师傅牛肉面都觉得非常好吃如获至宝,还搬了几盒回租的房子
第二是因为我中国朋友给我电话说请我吃大盘鸡时,我原本想打优步(美国滴滴)或的士。但他跟我说好近的,最多十分钟!好吧!我忘了在美国的人无论老外还是中国人都喜欢徒步这个我深恶痛绝的运动
于是我这个路痴兼懒人硬是从凯辛娜大道走到了缅街,足足走了四十分钟。那天也是虐了狗,我边走边打的,看见的全是有人的
估计是又累又饿饥寒交迫的状态,我觉得那家大盘鸡特别好吃。以至于我回国后念念不忘,知道我所在的城市开了一家还专门开车过去吃,还第一次感觉中国的这道菜没纽约的好吃
所以第二次回纽约,我就急吼吼地拖着朋友去吃那家大盘鸡。不过咬了一口鸡肉我就吐了,觉得是肉鸡的味道。朋友见我又开始挑食了,很无语。他说一个礼拜后再请我,我肯定会觉得好美味
果真一个礼拜后我们又去吃,我就又有了第一次那种人间美味的感觉
心理学上说每个人都有逃避痛苦的本能。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或事往往很快就会被遗忘,因为触及到心理的禁区。痛,所以不会去想
若干年后当我们回想从前,留得最深的是曾经带给你快乐的人或事。如果你曾好好对待为你付出和给你快乐的人,即使早失了联系,他或她的记忆中依然会有你。再重逢时一切宛如昨日
这就是时间的魔力,它带走的是所有的不愉快
如果这个时间有人爱你
要好好的对待
因为很多年以后你会发现
其实是你一直记得他或她
记得他或她给你的温暖,给你的爱
而他们,早已将你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