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不应脱离农民,增加行政成本,投资农村的模式应该要调整

清风挽明月 2024-09-29 22:54:42

乡村振兴战略已经实施几年了,从近几年的效果来看,一些地方出现了令人担忧的现象 :乡村振兴似乎在逐渐脱离农民,并且增加了行政成本。乡村振兴的核心主体本应是农民。农民是乡村的主人,他们对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和丰富的经验。乡村的发展离不开农民的积极参与和主动创造。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地方过于强调行政主导,忽视了农民的意愿和需求,形成了现在的一个奇怪局面,“干部干,群众看,干部群众都抱怨”。

比如,在某些地区的乡村旅游开发项目中,政府部门和企业联手进行大规模的规划建设,打造乡村休闲旅游景点。但在这个过程中,当地农民却被排除在外。他们既没有参与项目的决策,也没有在后续的经营管理中获得应有的利益。农民原本可以利用自家的农舍、农田开展农家乐、特色农产品销售等活动的他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外来的经营者占据主导地位。结果往往是,领导干部十分不理解“为了你们好,你们不但不支持,反而起反作用。”得出一个结论“穷山恶水出刁民”,事实真的如此吗?

乡村振兴与农民利益冲突日益凸显,解决这些冲突迫在眉睫。

首先,要建立健全农民参与机制。在乡村振兴的各个环节,都应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让他们真正成为决策的主体之一。例如,在项目规划阶段,可以通过召开村民大会、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农民的需求和期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鼓励农民以土地、劳动力等形式入股,参与项目的经营管理,分享项目收益。

其次,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市场经营能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乡村振兴的发展要求。可以组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创业培训等活动,为农民提供学习和交流的平台。

再者,完善利益分配机制。确保农民在乡村振兴中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利益和社会福利。政府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的监管,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防止企业侵占农民利益。另外,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投入,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脱离农民的乡村振兴还带来了行政成本的增加。为了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规划、指导和监督。一方面,行政人员不断增加,办公经费、差旅费等开支也随之上涨。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农民的参与和支持,很多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各种困难和阻力,需要不断地进行调整和改进,这又进一步增加了成本。现在还有一个非常离谱的行政观念,“能用钱解决的事都是小事”,不少领导遇到问题了习惯用“小恩小惠”贿赂农民。

投资农村模式应该有所改变。

首先,要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让农民真正参与到乡村振兴的决策、规划和实施中来。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可以通过建立农民合作社、村民议事会等形式,让农民有更多的话语权和决策权。其次,要优化行政资源配置,提高行政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还需加强对行政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最后,要加大对农村的投入,但要注重投入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不能再大规模“以项目形式投资,农民受益真的不大。”建议,将这些投资化作集体经济资本金,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关键。

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尚在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遇到问题进行调整或者试点未尝不可。只有让农民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纠正不合理的投资农村模式,才能实现乡村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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