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认为是个富有同情心的人,但是同时我有着对于问题更多的独立思考,这也是多年做学问,带团队,当历史发烧友落下的习惯。
当年江歌案件,我也是第一时间在网上关注过的,但我没给江秋莲捐过款,我也拦住了周围很多人,理由很简单,我知道一个能自费送低分孩子出国读书的人,家里的账目不会太差。我虽然不是法律专业,但是我知道这种公诉案件不会有太大的花销,绝没理由第三天就公布出各种捐款链接。
凶手还没抓到,先急着要捐款,我觉得不对味,就这么简单。
网上对案情的说法,众说纷纭,我没有刑侦能力,但是基本的逻辑和人性理解,哪些分析有技术含量,我是判断出来的。
对于感兴趣的问题,我不自觉得会挖得深一些,这么多年,我看过翻译的判决书,了解过陈世峰的行为时间表,我也了解过那条走廊的基本情况,我也看过各种各样的刘和江的聊天截图。
这些功课,我想大多数人没做过,这就是为什么我坚定认为,刘鑫没有罪的原因——实际上中日法院的判决书也是这么定义的。
至于什么推人递刀,锁门断活路之类的邪说,可以说我第一时间就觉得很荒诞,我想任何有逻辑分析能力的人也会这么觉得。
但这一切质疑和否定,不代表我很长时间内不同情江秋莲这个人——不管她婚嫁几次,出于什么目的,看得出她只有一个亲生的孩子,没了这唯一的孩子之后,后半生自然悲苦,她再不多图点钱,那生活一点盼头都没有了。在不太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人呢没有那么完美的。
所以,即便是在后面几年内,她各种污言秽语怼网上的质疑,各种大张旗鼓起诉网友,很多像我一样想法的人,也都觉得,宽容点吧,就拿她当祥林嫂也罢,都不容易。
最后一点同情心,泯灭于刘暖曦的判决之后,对江总的采访,那一刻,让人不寒而栗。
当记者问江秋莲对这个结果还有什么不满意的时候,江秋莲的回答是——嫌判的钱少了......
要知道,仅仅是“具备明显过错”这么牵强的几个字的定性,判赔七十万......已经是逆天的存在。不知道的以为是刘鑫捅了江歌呢(实际上今天很多人真这么以为)
而更可怕的是,江总不无得意得说——我为这个案子的花销远多于这个数。
这一刻,我真的想不到,人性可以恶到这个程度。
无数细节都可以验证陈世峰是来杀江歌的,刘鑫作为幸存者不但第一时间对江秋莲道歉,积极配合日本警方抓捕凶手,并且顶格判罚了凶手刑期,而江秋莲对她的回报就是,用“远多于七十万”的花销,泼她污水,让她社死.......
我接受江秋莲拿着天文数字的善款吃喝玩乐,游艇嫩模,过爽下半辈子。
甚至我觉得江秋莲不公布善款明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江总凭本事弄来的,凭本事不还,没人能怎么样。
但是我不接受在一个法制社会里,公众的善款可以被拿来做给别人罗织罪名,无限制网暴的经费,如果这个潘多拉魔盒一开,未来任何一个人都可以隐瞒自己的真实情况,欺骗公众,搜敛天价善款,成为自己游离法制之外的经费,那未来社会慈善的信任基础又在哪儿呢??
最后转一张图——一个网友孩子捐出自己100块钱压岁钱给江总,捐款留言写的是——希望用来严惩凶手.......可惜,江总唯一宽容的,就是凶手。
当若干日后,这位网友规劝江总遵守机场安检规定时候,江总的回复是——
说实话,我很庆幸我一开始没有跟这样的人为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