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侠江湖里,南慕容的“斗转星移”和张无忌的“乾坤大挪移”那可是响当当的绝技,能把敌人的招式轻松反弹回去。但咱们今天不聊武功,聊聊现实生活中的“绝技”——怎么从“前女友”那里找回自己的血汗钱,而且还得让她心甘情愿,哈哈,是不是听起来就像一场大戏?
首先,咱们得承认,要钱这事儿,尤其是从曾经的爱人那里要回自己觉得被“骗”走的钱,那场面,想想都让人尴尬得能用脚趾抠出三室一厅。说不定钱没要回来,感情先彻底“凉凉”了,最后还可能落得个人财两空的下场。
别急,我这儿有个妙招,保证让你既不失风度,又能优雅地找回自己的钱。这招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升级版——让她成为你的“未来老婆”!
等等,先别急着喷我,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结婚也白搭。而且,一个已经开始“骗”你钱的女朋友,还能指望她跟你结婚?
这里面的学问可大了去了。我可不是让你为了钱牺牲一生的幸福去娶个“渣女”。咱们得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果你是富二代,那简单了,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因为钱对你来说只是数字。如果你是官二代,那更简单了,动用一下“司法小助手”,让她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但咱们大多数人都只是普通老百姓,那就得动动脑筋了。
我的建议是,继续你们的恋爱关系,但得玩点“虚与委蛇”的游戏。把结婚作为目标,尽量把被骗的钱变成“彩礼”。这样一来,那些复杂的法律关系就变得简单明了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法院可是会支持的。
不过,这里有个关键:怎么证明你给的是“彩礼”而不是“爱的礼物”?这就需要你有点小聪明了。比如,转账的时候注明“彩礼”二字;或者专门设宴邀请亲友,直接给现金,记得录音录像哦,这可是“感人至深”的证据;再或者,通过婚介公司转交,让他们出具收条。这样一来,证据确凿,想赖都赖不掉。
当然啦,也有可能你们真的就这样“假戏真做”结婚了。那也不错啊,有了孩子、家庭,你们就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经济体了,还分什么你的我的,对吧?
最后,借用《西游记》里如来佛祖的一句话:“经不可轻传,亦不可以空取。”咱们得讲究方法,才能既找回自己的钱,又保持风度。怎么样,我的妙招是不是让你觉得既有趣又有价值?别忘了点赞分享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