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内涵”、“技艺”、“表达”三者是相辅相成的。
精神内涵一定是有表达才看得出的;相对应的技艺是表达精神内涵的手段;
三者是具有逻辑联系的,而非对立的,故不存在是重其一,还是重其二。
而另一个问题,似乎与题主所疑问的类似——即艺术的表达是“再现”还是“抒情”。
二者作为“表达”的两个面,“再现”即再现自然、“抒情”即表达自我的精神内涵,
又该如何区分与界定,孰轻孰重呢。
艺术——表达“艺术是模仿(再现)”的观点不仅受到挑战,而且至少在19世纪以来的一些艺术中已经奄奄一息。
随后,它被“艺术即内心表达”的理论所取代。
艺术不是反映外部世界的状态,而是反映艺术家的内在状态。
至少,这似乎隐含在表达的核心含义中:内在状态的外在表现。艺术作为外在存在的表现,已被艺术所取代,艺术是人类内在生活的表达。
艺术创作中的表达艺术作品的创作是媒介中元素的不断重组(音乐中的音调、文学中的文字、画布上的颜料等)。
这些元素事先存在,但不是以相同的组合形式存在;创造是这些预先存在的材料的重新形成。
创作过程是(或也是)一个表达过程,为了表达,比艺术家创造一些东西更需要一些东西。
在这个阶段必须非常小心:有人说艺术创作是(或涉及)自我表达;另一些人则说,它是感情的表达,尽管不一定是自己感情的表达(或者也许是这样,还有更多的东西,例如一个人的文化、民族或全人类的感受);还有人则说,这不一定局限于感觉,而是可以表达想法或想法。
但是,独特的表现主义艺术创作观是浪漫主义运动的产物,根据浪漫主义运动,情感的表达构成了艺术的创作,就像哲学和其他学科是思想的表达一样。无论如何,
作为情感表达的艺术理论(这里应包括情感和态度)具有历史意义和发展:艺术与情感生活特别相关。
表达的技艺
通常情况下当人们在表达感情时,他们具体在做什么?
在完全普通的意义上,表达是“放手”或“发泄情绪”:个人可以通过扔东西或诅咒或殴打激怒他们的人来表达他们的愤怒。
但是,正如许多作家所指出的那样,这种“表达”与艺术关系不大;正如美国哲学家约翰·杜威(John Dewey)所说,与其说是表达,不如说是“溢出”或“喷涌”。
杜威
至少在艺术中,表达需要一种媒介,一种顽固的媒介,即技术手段。
艺术家必须屈服于自己的意志。
在投掷东西来表达愤怒时,没有媒介——或者,如果一个人的身体被称为媒介,那么它就不需要研究来达到这个目的。仍然有必要将“自然释放”与表达区分开来。
如果诗歌真的像William Wordsworth所说的那样是“强烈情感的自发溢出”,那么它主要由眼泪和语无伦次的喋喋不休等内容组成。
如果艺术创作可以说是一个表达的过程,那么就必须意味着某种不同于自然释放或释放的东西,并且比自然释放或释放更具体。
艺术家用文字、颜料、石头等来表达感受和想法,澄清它们并实现紧张的释放。
这个理论的要点似乎是,艺术家们对他们的“想法”的不清晰感到不安,现在感到如释重负,因为他们“表达了他们想表达的东西”。
感觉是一回事,文字和视觉形状和语气是另一回事;正是后者构成了艺术媒介,并在其中创造了艺术作品。
毋庸置疑,
艺术家的感情和艺术家在诗中写下的文字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但创作的表达理论只谈论艺术家的感受,
而创作则发生在艺术媒介本身中,只谈论前者并不意味着艺术。
就一个人对作品的洞察力而言,艺术家所经历的情绪发作已经不重要了,就像不需要知道某位工程师在某座桥开始施工的前一天晚上与朋友吵架一样。
艺术品本身是表达的产物,要谈论任何艺术作品的启示性,就必须停止谈论艺术家的情感,而要谈论词语、语气等的起源——这些物品在特定的艺术媒介中,艺术媒介就是技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