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沈阳一位丁女士驾车撞死了一名女性,死者家属将其告上法庭并索赔100万元。
然而法官最终却驳回了家属的诉求,丁女士一分钱都不必出,也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开车撞死人为何不必负责?这件事到底有何隐情?
01 车下亡魂2021年,丁女士被告上了法庭,原因是开车撞人致死。
事后,死者的家属向丁女士索赔100万元,还气势汹汹放出狠话:“撞死人至少得关三年小黑屋,如果拒不认错,还有可能关七年以上!”
这番话倒也并非夸大其词,根据我国现行法律:驾车撞人致死的轻则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则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那么丁女士真的开车撞死了李某吗?其责任又是否全在她呢?
时间回到2021年7月7日的上午。这天,丁女士如常驾车出门,却赶上了拥堵的早高峰大军。
前面的车流一眼望不到头,一时半会道路都无法疏通。丁女士见状索性把车子熄火,掏出手机回起了消息。
“嘀嘀嘀”一阵急促的喇叭声自车后响起,丁女士猛地从屏幕前抬头,发现道路已经通畅了。
“嘀——”喇叭声响个不停,丁女士被吵得心焦不已,所以狠狠地一踩油门来回应这要命的催促。
下一秒,车轮似压到什么东西,颠簸了一下。或许是石头或者减速带吧,这样想着,丁女士继续加速。
“啊——”一道凄厉的惨叫声突然在耳边炸开,丁女士全身的血液似乎在这一瞬间都凝固了,她如坠冰窟,脸色惨白。
当她鼓起勇气推开车门,见到地上的惨状时,差点当场晕厥过去。
只见一片血泊之中,静静躺了一名白衣女子,鲜血还在汩汩从她口鼻往外冒,一道深深的轮胎印留在她身上,触目惊心地提醒着刚才发生的悲剧。
完了,她压死人了!
丁女士已经记不得自己是如何哆哆嗦嗦拨通的120和110,直到她被带去警局,脑子都还是嗡嗡的。
怎么会这样呢?她就是低头刷了十几分钟手机,根本不知道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那个女人又是怎么出现在车下的,大白天难道见鬼了不成?
不管怎样,丁女士唯一能确定的是自己在起步时根本没有看到人,她完全不知道车底下有什么。
警方见丁女士这幅茫茫然的样子,也了解她此刻的焦急与迷茫,于是决定先调取监控查探究竟。
与此同时,医院方传来消息,那名白衣女子因内脏出血加多器官损伤,经抢救不治身亡。
消息传来,丁女士只觉眼前一黑,撞死人的赔偿金就不是个小数目,现在说不定她还得因此坐牢……
果然,很快李某的家属便找上门来,一张口就要求丁女士为李某生命负责,索赔100万元。
就在丁女士心理即将崩溃时,调查完监控的警察却站了出来表示,丁女士无需承担刑事或民事责任,并且出具了责任认定书,相反,死者李某才应为事故负全部责任。
为什么警方会判定丁女士无责?事情的真相又是如何?
02 百万赔偿事发当天一早,李某便出现在沈阳的街头,在路上晃悠走动,东张西望。
约8点40分左右,一辆停在白色SUV出现在她视野里。车子主人似乎正低头专心地看着手机,对周遭的事情全然没有关注。
李某心头一喜,一个绝佳的计划在脑中成形。她拿着一瓶可乐就踏上了拥堵的马路,不紧不慢在车辆中穿梭。
当经过丁女士的白色SUV时,李某突然脚下打滑,一下子跌倒在车前,手中的可乐洒了一地,还溅到了挡风玻璃上。
这一套动作下来堪称行云流水,自然得仿佛就是真实跌倒一般。
只可惜,李某这炉火纯青的演技根本无人欣赏,车中的丁女士正全神贯注在手机上面。
这可怎么行?戏台子搭好,演员也就位了,就差捧场的观众了。
于是,躺在地上的李某开始大声呼喊、挥手乱舞,试图引起车主的注意,无奈的是丁女士仍然毫无所觉。
遭到彻底的无视,李某心头火起,正打算弄出更大的响动,就在这时汽车猛地发动了!
躺在车下的李某被猝不及防地一压,发出一声惨呼,便彻底失去了意识。
或许她都已经想好到时候怎么讹一笔赔偿金,又如何花光这笔“收入”,唯独没料到竟有可能弄假成真,亲手葬送了自己的小命。
以上便是警察通过街道监控与行车记录仪所获取到的案件经过。
不管怎么看,李某的行为显然是属于碰瓷翻车,自食恶果,而丁女士则完全是人在车中坐,锅从天上来,倒霉极了。
尽管铁一样的事实已经摆在眼前,但有的人还是选择性眼瞎,并且不依不饶大做文章。
正所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李某的家属无视交警出具的责任书,咬死丁女士不放,三番五次地向她索要百万赔偿。
他们认为,丁女士开车压死了自己的女儿是无可辩驳的事实,没让她蹲大牢都不错了,赔点钱就能和解为什么不赔?难道一条人命还抵不了100万吗?
丁女士万万没想到到自己会飞来横祸,遭遇天价索赔,别说自己根本拿不出100万,就算她有这么多钱也绝不可能赔偿。
因为李某碰瓷在先,一切都是她咎由自取,不过出于人道关怀,她表示可以补偿3000元医药费给家属。
百万赔偿金变成三千,李某家属哪儿能接受,直接恼羞成怒,一纸诉讼将人告上了法庭。
这场纠纷到了法官这里又会如何处置?
虽然是李某自作自受,但好歹也是一条人命,就在众人为丁女士担心之际,法官给出了令人信服的判决。
没错,不用赔偿!丁女士无需承担一毛钱费用,李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皆被驳回!
我们要知道,我国的交通事故安全责任法是按照过错方来界定赔偿。
当交通事故发生,机动车如无过错,只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而如果是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事故,那么机动车一方完全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在这起事故中,首先李某是自己想碰瓷而主动钻到丁女士的车底。
其次,李某所躺位置正好是丁女士的视线盲区,因而丁女士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压到的李某。
丁女士既非故意杀人,更不存在过失杀人,因此完全不用为此事负责。
到此,事实已经十分清晰明白,然而李某家属完全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他们不死心地继续狡辩,妄图将李某的死亡归咎于丁女士在驾驶途中看手机的行为。
对此法院认为,驾驶时使用手机的确违反交通法,然而丁女士是在车子熄火状态之下看的手机,所以李某家属的说法并不成立。
那么,在整件事情中丁女士难道就一点错都没有吗?
当然是有的,丁女士在路边停车就是属于违规行为,但这与李某的死亡并没有联系。
李某家属的诉求被逐个驳回,显然已经黔驴技穷,但在百万赔偿金的诱惑下,他们仍然摆出混骂撒泼的架势,继续纠缠不休。
就在这时,事情的走向突然一百八十度转弯,另一起碰瓷事件的发生彻底终结了这家人的嚣张气焰,使他们竟然一改常态地接受了法官的判决。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03 惯犯李姐原来当时的沈阳交警处理了一起碰瓷事件。
而犯案人的碰瓷手法极其的眼熟,也是躺在车下不起来的路数,这可不就是跟李某如出一辙吗?
经过询问调查后,交警方才得知,原来碰瓷界也讲究师门。
而这名男子的师傅赫然竟就是李某!据他交代,李某可是业内有名的高手,行内人尊称“李姐”。
李姐最厉害的功夫不外乎两样:比城墙还厚的脸皮和堪比演员的精湛演技。
凭借这两个拿手绝活,李姐几乎在沈阳大街上横着走,从没有过失手,碰瓷成功率极高,因而许多同行都会找她拜师学习。
真是令人大跌眼镜,没想到李某竟是一名职业碰瓷者。
在其惯犯身份曝光后,李某家人终于无可辩驳,只得灰溜溜地退出这场闹剧。
很多人就想不通了,俗话说人在路边走哪有不湿鞋,李某或许对自己这门“手艺”引以为豪,也凭此讹诈了不少钱财。
但她难道就没想过一旦失手,付出的很可能就是生命的代价?因碰瓷反被撞死的人其实并非个例。
在2016年,济南的何某的遭遇就跟李某非常相似。何某人到中年了却没有一份正经工作,整天就在大马路上晃荡寻找机会碰瓷。
一天她瞅准了一辆驶来的大货车,经验丰富的她认准自己能够冲过去落在两个车轮之间。
却不料,最后不偏不倚被压在了轮胎下面,后果可想而知,何某死状相当凄惨。
随后,何某的家属将货车司机告上了法庭,并且索赔100万元,但法院也是驳回了家属的诉求,司机不必承担任何责任。
同样是2021年,就在李某事故发生的前几月,沈阳警方还抓获了一起专业碰瓷的残障犯罪团伙。
大多数人看到对方是残疾人,便会降低警惕或者产生同情,选择私了赔偿。
他们就是利用人们的心理弱点,屡屡作案,一次就可获利数万元不等,甚至还在交警眼皮子底下嚣张行事。
好在邪不压正,最终被警方一网打尽。
以上或远或近血淋淋的案例,李某多少应当有所耳闻,但对她而言似乎毫无触动,也起不到任何警示作用。
如李某之流难道真是对自己的技术深信不疑?或是对人性已经全然把握?
他们就一点不担心,今日的车下亡魂便是来日的自己?
不,他们只是选择性失明。毕竟利益当前,人们能看到的只有被无限放大的好处,而自动屏蔽掉可怕的后果。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为钱财铤而走险者不在少数。
2018年4月,绍兴警方就破获了一起特大碰瓷案。这个9人的犯罪团伙,在6年内跨省实施了400多次碰瓷诈骗,获取利润高达400多万元。
为了快速敛财,他们可以在十几天内制造十几起交通事故,其中一人上午在温州刚犯了事,下午就跑去杭州作案,第二天又换个地方继续搞事情……
这股冲劲儿令警方都大为吃惊,人真的可以为了钱而疯狂,比他们更丧心病狂的同行也大有人在。
此前,《今日说法》就报道过温州“自断脚骨碰瓷案”,五名犯罪嫌疑人为了伪造车祸不惜忍痛敲断自己的脚趾敲诈勒索。
而他们索赔的对象通常都是靠着辛苦劳动赚取微薄收入的老三轮车夫,他们一天的收入有时不过十来块,一次却可能被讹走上万元。
人一旦没有了良心,做人做事也就不会有底线,最终必然将越过红线,自食恶果。
我们普通人在遵纪守法的同时,也要注意提防这些不法分子,那么有什么办法可以避免被碰瓷呢?
首先,防止“授人以柄”,我们自己一定要文明驾驶,杜绝违法行为。
其次,行驶中驾驶员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察觉不对就要立即报警,碰瓷者通常都是老油条,警方一般都会有记录。
还有尽可能保存证据,行车记录仪在这时候就能发挥关键作用,此外,还可用手机对现场情景进行拍摄。
结语在这起事件中,李某不惜铤而走险,其家属也在她尸骨未寒时榨取最后的价值,说到底都是为了一个利字。
无数的历史事实告诉我们,觊觎财富之人,往往也将受制于财,甚至因此付出惨痛的代价。
当你凝视深渊,深渊也在凝视你。法律更是如此,你若轻视,必得重罚。正义不会缺席,邪恶必受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