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师下山的第一天,我睡了一个小郎君。
如痴如醉,三天三夜。
直到小郎君体力不支,晕了过去。
我才无意间看到压在他白袍底下的姜氏族徽。
顿时瑟瑟发抖。
祖师奶千叮万嘱,整个江湖,唯有姜氏男子睡不得。
因为他们需保持童子之身才能将姜家剑法练至最高境。
倘若破了他们的童子身,是要被追杀到天涯海角的。
为了保住小命,我只好连夜跑路了。
1
我在马背上颠了三天三夜,才敢停下歇歇脚。
逃跑前,我特意给那小郎君下了迷魂散,他不睡上个七天七夜是不会醒的。
而我距离边城只剩几日路程,到了那处,只要我用易容术改头换面,应当能苟活一些时日。
事情都如我所计划的那般顺利。
我用祖师奶给我的盘缠租下一个小铺面,卖胭脂为生。
我们做这行也是有职业道德的,要给客人最极致的享受。
因此,我们用的胭脂香膏都是独家秘方,在这边陲小镇自然大受好评。
生存问题解决后,我的心思也活泛起来。
隔壁的玉面书生长得不错,虽然比起小郎君稍逊一筹,但勉强可以入口。
找准目标以后,我当晚就决定下手。
我特意换了一张妩媚多情的脸,又在夜行衣里头穿了一件性感的水红肚兜,这才跃上房顶。
屋内,书生还在借着微弱的烛光苦读。
我利落地用迷香将他迷晕。
看着面前即将任我宰割的书生,我兴致盎然地将他从头到脚打量一番。
个头没有小郎君高,眉毛没有小郎君浓,身板没有小郎君壮……
只有那片薄唇有点像小郎君,看着很是可口。
想到这,我突然被自己一惊,怎么我满脑子都是小郎君。
莫非正如祖师奶所说,第一次总是难忘的?
可我沈悠立志要成为最优秀的小花贼,怎么能对第一次念念不忘呢?坚决不可以!
为了证明这一点,我猛的抓住书生的衣襟,凑到他的唇边,准备吻上去。
可是突然,一股鱼腥味窜进我的鼻尖。
我不住干呕出声。
怎么回事?这家伙今晚吃鱼了?
我嫌弃地放开他的衣襟,与他拉开距离。
这兴致,今晚算是彻底败光了。
我小心翼翼地销毁痕迹,随后翻窗走了。
可不知怎的,那股鱼腥味一直萦绕在我鼻尖,久久不散。
我吐了一整晚的酸水,第二天连开店的力气都没了。
吃什么吐什么的情况整整持续了三天。
我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什么不治之症。
为此,我托隔壁的婶子帮我请来大夫。
老大夫眉头紧皱,表情严肃得我心慌不已。
就当我要开口询问时,老大夫捋了捋胡子说道:「姑娘已有三个月的身孕。」
霎那间,我感受到了婶子炽热的八卦眼神。
边城民风开放,未婚先孕不算什么大事。
只是我独居于此,孩子的爹是谁,就很耐人寻味了。
毕竟我如今顶着一张麻子脸,实在倒人胃口。
难怪婶子好奇,究竟是哪个人这么不挑嘴。
我愁眉苦脸地送走婶子和老大夫,一个人坐在窗前连连叹气。
真是失策啊失策!
采完小郎君后,我慌不择路,竟忘了喝避子汤。
亏我还是祖师奶最得意的关门弟子,竟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
活该老天罚我接下来的一年半载都吃不到肉。
可惜,悔之晚矣!
2
蹉跎几载,隔壁的书生还没被我采,就已经搬离这处,进京赶考了。
而我的身边也多了一个小豆丁。
因为是个早产儿,于是我给她取名「早早」。
五岁的早早沉稳得像个小大人,半点都不像我。
不仅长得不像我,性格也不像我。
我想传授她门派秘诀,让她继承我的衣钵,她却嗤之以鼻。
每日只知道拿着一把小木剑挥来舞去。
虽然我觉得粉雕玉琢的小姑娘每日拿着木剑实在不雅,但也选择尊重她的爱好。
可惜,我尊重她,她却不尊重我。
前三年,我忙于照顾她,无暇重操旧业。
后两年,她渐渐懂事,可只要一看见我拿出那件水红肚兜,就装病撒娇。
以至于六年来,我没能吃上一口肉,只能在午夜梦回时咂嘴回味小郎君的滋味。
明明六年未见,可那张脸却在我脑海中越发清晰,因为早早跟他完全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也好也好,这样远远瞧见时,我也能及时逃跑。
二月末,这座冷清的边陲小城突然发生了一件大事。
听闻姜家家主姜淮要与血刀老祖生死对决,争夺英雄榜榜首之位。
姜家剑法名扬天下,早早兴奋地日日央求,让我带她前去观战。
我思来想去,那小郎君被我破身时不过弱冠之年,根本不可能是练至最高境的姜家家主。
况且,我如今一直戴着人皮面具,与我的真面目天差地别。
这张丑得惨绝人寰的麻子脸,就算是祖师奶都不一定认得出来。
思及此,我勉强同意了早早的要求。
小姑娘向来沉稳的脸上迸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欢喜,她小跑着扑进我的怀里,往我脸上吧唧一口道:「娘亲最好啦!」
我笑着搂住她,忽然庆幸自己当初没有喝下那碗堕胎药。
初初有孕时,我曾动过不要她的念头。
可每当我准备喝下堕胎药时,她就会在我肚子里闹个天翻地覆。
小郎君眼尾发红的可怜模样夜夜入我梦中,最后又变成了一个红着眼的小姑娘。
我辗转难眠,终于下定决心留下她。
三月三,这场巅峰对决终于拉开序幕。
边城之外是一望无际的沙漠,人迹罕至,足够他们发挥。
我牵着早早站在人山人海的城楼上,距离沙漠中的那两人数十丈远,根本看不清脸,只能看见他们如残影般朝对方攻去,招招狠戾。
刀剑相撞,发出清脆的撞击声,激起一片火花。
突然,漫天黄沙遮天蔽日,如巨浪般席卷而来。
人群中有人惊慌大喊:「尘霾!是尘霾!」
说完,城墙上的人群乱成一团,纷纷四处逃窜,寻找最近的遮蔽物。
早早却担心地朝着沙漠中央的那抹白色身影着急大喊:「姜大侠!快走!」
姜淮闻声望来,看不清他是何表情,只见他身形微顿,很快就被黄沙吞噬殆尽。
整个天空被染成了黄色,狂风卷着沙尘,咆哮着靠近。
我再也顾不得隐藏自己的实力,一把将早早拦腰抱起,施展轻功,绝尘而去。
这场尘霾足足持续了两个时辰,直到黄昏时分才平静下来。
边城的百姓对此很有经验,家家户户都有避难的地窖。
但春季是尘霾多发之时,这场大尘霾过后又接连不断来了几次小的。
等到天空重新恢复清明,已经是三日后的事了。
听说血刀门的弟子寻了三天三夜,终于在三尺厚的沙土底下挖出了奄奄一息的血刀老祖。
而姜淮,却至今下落不明。
3
为此,早早终日愁眉不展,连她最爱的桂花糖糕都诱惑不到她了。
我难得摆出正经的慈母模样温柔问道:「早早是在担心姜大侠吗?」
谁知,小姑娘却未语泪先流。
「我还想向姜大侠拜师学艺呢,他可不能出事。」
我哑然失笑,不由泼她冷水:「姜家剑法,只传男不传女。」
闻言,早早捂着被子哭得更大声了。
我立马捂住耳朵退出她房间。
今天又是惹哭女儿的一天。
早早的性格也不知像了谁,表面冷冷清清,背后哭哭唧唧。
我一向不惯着她。
我的女儿怎么能被养成一朵娇花呢?
变成娇花,那可是会被人采的呀。
到了天黑,屋里的哭声终于停止。
我也渐渐进入了梦乡。
梦里,小郎君委屈地红着眼尾,在我耳边低喘:「悠悠,太紧了……」
我猛然惊醒,从床上坐起。
汗水打湿了我的鬓发,我捂住胸口,想平复剧烈的心跳。
结果,却适得其反。
天边已经出现了鱼肚白,可我的心跳却始终无法平静,一股不安涌上我的心头。
我快步下床,往早早的房间奔去。
打开房门,屋中竟空无一人。
一时间我后悔不迭,早知她今日情绪不佳,我应该多陪着她的。
回忆起她白日里说的话,这小妮子该不会真去沙漠里找姜淮了吧。
我又急又气,连忙披上外衫,准备出城寻人。
可还没等我走出家门,门口就传来一阵响动。
「谁?」我一个箭步,上前打开门。
只见早早气喘吁吁地站在门口,身后地上还躺着一个白衣男子。
我震惊地瞪大眼:「真被你找到了?」
早早无辜地眨眨眼:「他就躺在巷子口,我只是把他搬到家门口。」
沾满沙子的长发遮住了姜淮的面容,看不真切,但依稀可见他微微鼓动的胸膛,应当是还活着的。
我无语凝望家门口到巷子口的短短五步距离,再看看早早一脸求夸奖的表情,伸手摸了摸她的发顶,笑道:
「不错,比蚂蚁强!」
她不满地鼓起腮帮子,跑进了屋。
我只好接手她的「烂摊子」。
姜淮的衣衫缝隙里满是泥沙,我瞧着很是嫌弃,干脆把他扒光,扔进了水缸里。
虽然从小到大,我看过的人体构造图数不胜数。
但不得不说,姜淮的身材若称第二,那没人敢称第一。
那分明的线条,匀称的肌肉,仿佛精心雕刻的石像。
我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想撩开他蓬乱的头发瞧瞧,这位姜家家主的脸是否也跟他的身材一样绝。
可这一撩,却把自己吓得屁滚尿流。
因为这张脸,我整整瞧了五年。
这不就是放大版的早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