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哲学视域下老庄名言观探究

文字有思想 2024-11-09 01:01:14

付粉鸽

一 生命哲学乃老庄名言观之圭臬

“生命”是中国传统哲学关注的一个核心问题,对生命本质、生命价值、生命理想境界等问题中国传统哲学给予极大关注,体现出强烈的生命哲学取向。正如当代新儒家牟宗三指出的“中国文化之开端,哲学观念之呈现,着眼点在生命,故中国文化关心的是‘生命’,而西方文化的重点,其所关心的是‘自然’或‘外在的对象’”。作为中国传统哲学的重要一支,道家的生命哲学倾向更加鲜明,其以自然生命为本位,以维护生命自然、实现生命自由为最高追求,从当时的生存现状入手,采用文化和价值批判的方式,建构起以“道”为中心的生命哲学理论。

“道”是老庄生命哲学的逻辑起点和核心概念,它既是生命存在的形上根据,又是生命的价值源头和追求目标。宇宙万物生于“道”,作为“道”的创生物,万物的生成和存在都是“道”无限创生力的表现。老子有“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四十章),老子以“无”为“道”的本质特征,强调“有”出于“无”,万物生于“道”。在继承老子思想的基础上,庄子做了长足的发展。在庄子的视域中,“道”不仅是无,且是“无无”(《庄子·知北游》)。“无”与“有”对待,“道”不是有而是无,意味着对有形世界的超越,但毕竟仍与“有”互相依存,难以割舍,其形上的本体地位未被凸显,但当其为“无无”时,“道”彻底地超越了有形世界,本体地位得以完满呈现,“至矣!其孰能至此乎!予能有无矣,而未能无无也;及为无有矣,何从至此哉!”(《庄子·知北游》)“无无”使“道”彻底成为无对待的绝对的存在,其作为生命本体的地位更加突显。除以“无无”解“道”外,庄子还以“物物者”说“道”,指出“道”不仅不是物,与具体之物有别;且更是物物,“物物者非物”(《庄子·知北游》),指明“道”作为化生万物的物物者,不是任何具体之物,由此,“道”超越于物。但庄子的“道”又不止于此,他认识到“道”化生万物,与物有别,为物物者,是物之为物者,但超越于物不是与物无关或二分,否则“道”生万物就是空谈,将出现逻辑的中断,因此,“道”又是不离于物、与物不可分割的,“物物者与物无际”(《庄子·知北游》)。《山木》中“物物而不物于物”正是对“道”与万物这种相别而不离之辩证关系的最佳概括,“道”与物不即不离,既超越于物,又在物之中,与物即具体生命合二而一,由形上向形下落实,真正成为生命之道。学者刘小枫在研究道家时,曾无意间点破了道家之“道”的生命本质,他说“道家把‘道’说的那么神秘莫测,其实此乃是遮全技法。它不过就是万物生长、运行、盛衰的根据,是天、地、人的实在法则,即生生的法则。既然它是万物——所有存在物(包括人)的存在的根据,它就不是所有个别存在物本身”。

在中国传统哲学中,认识与修养不二,本体论同时也是价值论,标志本体的范畴无不具有价值内涵,老庄以“道”为生命之所从出者,为生命产生设定了逻辑前提和理论根据,但同时这个设定的“道”又是“人的内在生命的呼声,它乃是应合人的内在生命之需求与愿望所开展出来的一种理论”,是生命运动变化的原则和追求的理想,具有极强的价值意蕴。作为价值性存在,“道”周遍地贯注于万类生命,引导生命的运行,是生命存在的法则,生命只有循“道”而行,自身价值才可实现。“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老子》三十九章),这里的“一”即“道”,意谓生命若能以“道”为法则,依“道”而行,则无往而不利,无事而不成。庄子继承了此种思想,认为“一”之“道”为生命之法则,不可离、不可违,“周遍咸三者,异名同实,其指一也”(《庄子·知北游》)、“一而不可不易者,道也”(《庄子·在宥》),人只有“能抱一”(《庄子·庚桑楚》),才能养卫生之经,得逍遥自由。

二 “名者,实之宾也”与“道不可言”

从生命哲学出发,老庄形成了独特的名言思想。一方面,老庄肯定语言、概念在认识中的重要性,承认生命的理解与概念、语言具有密切的相关性;但另一方面,老庄又认为语言概念是有局限性的,对生命而言,只有超越名言才可体悟。

(一)语言不可缺

不管是亚里士多德的“人天生是政治的动物”,还是孟子的“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都指明人之为人有一重要特性在于人有理性的认知能力。不过,亚氏是从认识和反思角度而言,孟子是以道德界说理性的。作为智者,老庄也肯定人的理性特质,讲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而理性最根本的特征是以概念的方式展开并表达认识的成果。概念既是理性活动的出发点,也是其结晶和成果。语言是概念的物质载体和表征方式,因此,对于语言,老庄道家做了充分的肯定。老子虽有“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一章),认为要理解生命,体悟生命,就必须超越名言,摆脱概念,但老子却明了不可道、不可名之生命的理解和把握是离不开语言概念的,因此,才有了《老子》五千言,有了“吾不知其名,故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老子》二十五章)。

作为老子思想的继承和发展者,庄子进一步明确说,“名者,实之宾也”(《庄子·逍遥游》),名言概念是来表达实际存在的,有其实际的价值和真实的指代意义。故“夫言非吹也,言者有言”(《庄子·齐物论》),语言有指事代物、表达思想的功能。具体有形之物皆可言说,对有形之物的言说表征,形成了人们的一般性知识,也就实现了对有形之物的一定性认识和把握,“言之所尽,知之所致,极物而已”(《庄子·则阳》)。可见,庄子已深入至语言哲学的层面,既看到了语言的所指功能,即“名者,实之宾也”,也认识到语言的能指意义,即“言非吹也,言者有言”,且指出只要将能指和所指最佳地结合起来,便可以认识存在了。因此,语言是认识存在(包括生命)的重要方式。

(二)语言不可靠

不过,对于生命特别是人这种特殊的生命存在,语言往往暴露出更多的缺陷和乏力。故庄子和老子在肯定语言对认识生命的积极作用同时,皆激烈地指出语言的有限性,甚至作为政治手段的暴力性。

1.语言的有限性

作为生命之根据和本源,“道”不是具象的、可以名言的,而是超言绝象、无法言说的,即无言无名。庄子有“道不可闻,闻而非也;道不可见,见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知形形之不形乎?道不当名。”(《庄子·知北游》)“名”是一种言说,是对具体有形存在的抽象反映,任何具体的存在总可以用固定的“名”来指称,有名便可谓言说。“无名”意味着“道”不是一种具体的有,没有具体的象,无法用语言界说。“道”无名无言,不是具体之象,可以说是万不象,万不象就是无象之象,即为“大象”。此“大象”虽无象,可是却生万象,具体的物象都由这个无象的“大象”产生的。这便是“道”之生命哲学意蕴,金岳霖先生曾从逻辑的角度,指出“治哲学总会到一不得说的阶段”,而这“说不得的东西就是普通所谓名言所不能达的东西”,这不能达的东西便是“道”一类的哲学范畴和问题。正由于此,老子主张要理解“道”,就必须去言去名,超越语言概念的束缚。

“道”无名而不可言,超越于具体物之上,无形无象,无具体的规定性。而语言概念往往是有具体指称,其内涵是确定的,外延是固定的。如果以固定化的语言概念来指代“道”的话,必然破坏“道”的大而全、周而遍特性,使“道”由外延无限广的范畴降低为外延较小的概念,其宇宙万有存在之根据和本体的地位必然将被取消,正所谓“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庄子·齐物论》)。因此,有限的语言无法描述无限之“道”。正出于此,王弼指明,对于“道”的言、名将“言之者失其常,名之者离其真”。

“道”不可言,即谓生命不可言。当然,生命之不可言,不是指生命不可命名或无法描摹,而是指生命之本然和意义是无法用语言穷尽,因为“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庄子·秋水》)。生命之在世不单是形体之轮廓,更是超越形体之精神,精神塑造了生命,将人与他物、个体与他者区分开来。而精神作为“物之精”只可“意致”,故对于生命而言,语言是苍白和乏力的,只有超越语言、概念才可进入生命本身并体验生命,这便是庄子的得意而忘言之用意,也正是《庄子》中诸多问而不知、问而不答的缘由,更是庄子以寓言、重言、卮言为表达方式的良苦用心。《庄子·天道》中轮扁斫轮的故事恰是庄子语言不可把握生命主张的最佳注解。桓公在堂上读书,轮扁在堂下斫轮,轮扁问桓公,“公之所读者,何言邪?”桓公回答“圣人之言也”,轮扁认为桓公所读已逝的圣人之言是古人之糟粕,桓公大怒说:“寡人读书,轮人安得议乎!有说则可,无说则死!”轮扁则不急不慢以自己的斫轮为例讲其原因,“斫轮,徐则甘而不固,疾则苦而不入,不徐不疾,得之于手而应于心,口不能言,有数存乎其间。臣不能以喻臣之子,臣之子亦不能受之于臣,是以行年七十而老斫轮。古之人与其不可传也死矣,然则君之所读者,古人之糟粕已夫!”作为庄子思想的表征者,轮扁认为真正的斫轮不是简单的技术,而是一种生命的体验,其最高境界只可意会却不可言传,言传的只是外围的粗糙皮毛。这与《庄子》中许多像庖丁解牛、子庆削木、老者蹈水等故事的主题相同,指明生命的体认不是逻辑的语言的方式所能致即,只有超越语言,消除对象化认识,才能了悟生命,才可达致游刃有余的自由境界。缘于此,庄子对语言甚至语言的载体——书进行了激烈地批判,“世之所贵道者,书也。书不过语,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而世因贵言传书。世虽贵之,我犹不足贵也,为其贵非其贵也。故视而可见者,形与色也;听而可闻者,名与声也。悲夫!世人以形色名声为足以得彼之情。夫形色名声,果不足以得彼之情,则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而世岂识之哉!”(《庄子·天道》)

2.语言的政治性

老庄对语言概念的认识是深刻的,他们不仅看到了语言概念的有限性和僵化倾向,而且也认识到语言概念的政治暴力性,从而与儒家的名言思想截然相别。儒家认为人的生命是由有人格意志的天赋予的,天以各种命令的形式掌控人们的现实生活。天的各种命令存在和体现于现实的各种社会关系中,如君臣、父子、夫妻、兄弟等关系。这些不同的社会关系都是具体而感性的,人的生命活动的首要任务在于揭示和反映这些具体关系,由此“礼”的重要性被凸显。在儒家思想中,这些具体的社会关系是由“礼”来规定,受“礼”的限制和约束。而“礼”与“名”是辩证统一、互为表里的,“夫名以制义,义以出礼”(《左传》桓公二年)。“礼”是“名”的实质内容,“名”是“礼”的外在表现方式,“礼”由“名”来加以反映,因此,做人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定名分,确定自己在社会伦理关系中的位置,遵从与此特定关系、特定位置相适应的特定道德要求(如在君臣关系中君要对臣信,而臣要对君忠)。由此,定名分、明仪礼成为儒家思想的核心。而名分和仪礼的实质是伦理道德规范,伦理道德规范成为生命的本质。从而,正名具有了道德的意蕴和政治的属性。

老庄看到了儒家正名的政治意义,从当时儒墨等诸家的是非争论中认识到语言对人的心灵的搅扰。百家诸子各执己言,各守己见,进行激烈的论争,这些论争最后往往都成为口水之争,各家极尽语言之能事,甚至竭尽谩骂之能事(孟子对墨子的“无父”、杨朱的“无君”的大骂即是鲜明的一例),结果使社会纷扰不断,人心混乱,生命离大道越来越远。就像儒家的“正名”主张,要求人确定好自己的名分,搞清楚自己在社会中的身份,按符合自己名分和身份的伦理道德去活动,实际却造成人们为求名分而心神不定的混乱局面,“儒墨毕起。于是乎喜怒相疑,愚知相欺,善否相非,诞信相讥,而天下衰矣”(《庄子·在宥》)。

除了正名、争名导致社会纷乱,天下衰败外,老庄力主无名、去名还有一原因,是与当时生命存在功利化加剧有关。老庄看到了儒家的正名与其他诸子的名辩主张造成了是非判定、价值评判等社会文化系统的混乱和纷争,“名也者,相轧也;知也者,争之器也”(《庄子·人间世》)。许多儒者借“名”而谋私,徒以学说之名炫耀自己,暗取私利之实,“名”沦为牟取私利的工具。庄子称这些借正名之名而谋己之利的儒为“假儒”,对这些假儒,庄子有很多批判。如《田子方》有:“庄子见鲁哀公。哀公曰:‘鲁多儒士,少为先生方者。’庄子曰:‘鲁少儒。’哀公曰:‘举鲁国而儒服,何谓少乎?’……庄子曰:‘以鲁国,而儒者一人耳,可谓多乎?’”鲁国穿儒服者很多,但真正有儒者精神的却极少,多数人都只是一些虚浮功利之徒,假儒者之名而行欺世盗名之实。因此,庄子称此种儒家文化为“儒以诗礼发冢”(《庄子·外物》),《诗经》《礼记》这些儒家的经典文化是助人掘墓盗取死者财物的理论工具。“名”的出现本是为了使存在、世界走向条理化、有序化,为人提供认识事物的途径,其使命在于明辨是非,其目标在于追求真善美的统一。即“名”是表情达意的工具,是捕鱼之筌、逮兔之蹄。当鱼与兔得时,便应该忘掉筌蹄,当情意已得,则“名”应当舍弃。而当时的儒者、名家这些辩者们却意识不到这一点,过分地执于“名”之区分,不仅将名、言当做求利的工具,且反而被“名”所困,“辩也者有不见也”(《庄子·齐物论》),不见的是真实生命。对“名”的计较淹没了生命的真实本相,消解了生命的真实意义,使生命陷入虚妄的浅薄的较量之中。正是为纠正这些求名的恶果,庄子与老子主张“去名”,提倡向无名之道的回归,向本真质朴生命的复返。

为去名,重回生命本真。庄子甚至对求名之辩论进行遏制,主张“辩无胜”,以此止辩,解决名学之争造成的混乱,使思想界重新回到生命本身。“辩”在春秋战国时代甚是流行,有墨子作《辩经》,苏秦、张仪之徒辩合纵连横之术,惠施、公孙龙之名家者的名辩思潮,还有诸子百家之间的互相论辩。这些辩者往往为辩而辩,其辩扰乱人心、失于人情,“桓团、公孙龙,辩者之徒,饰人之心,易人之意,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辩者之囿也”(《庄子·天下》)。司马谈说:“名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专决于名,而失人情”。太史公一语中的,指出名家之辩者于事无济,却扰乱人心,搅乱人们的认识,为纠正这种“辩”的弊端,庄子主张“辩无胜”,对包括名家在内的诸家之辩进行批判。在庄子看来,各家争辩的出现都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出于人们的成心。“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师乎?”(《庄子·齐物论》)由于每个人心中都有成心,往往以成心出发来制定标准,以此作出评判,便出现了以己为是、以彼为非的偏蔽,这样无休止的争论便出现了。因此,争论的出现是周全之“道”蒙蔽,人们的成心偏见造成的,“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庄子·齐物论》)。只要成心不去,则辩论永无终结,这就是庄子“辩无胜”。对“辩”的热衷,强化了人的偏见和成心,造成了认识领域的混乱,使生命存在的本然状态和价值世界在无休止的争辩中被遮蔽了。

三 语言并非存在之家

老庄认为对言语争辩的喜好往往会引起人心的激荡,妨碍心灵的清虚和宁静,“言者,风波也;行者,实丧也。风波易以动,实丧易以危”(《庄子·人间世》),成玄英疏为“风鼓水波,易为动荡,譬言丧实理,危殆不难也”,在语言的追逐中,存在之实理真相被遮蔽了,生命的真实意蕴丧失了,生命离“道”越来越远。

“道”在老庄的思想中不仅仅是一个一般意义上的哲学本体,为存在提供逻辑的根据,更重要的是“道”与生命是合一的,是生命最高境界的象征。“道”的境界意味着生命的自由自在、本性纯真的理想的实现。就这一意义而言,“道”是生命所追求的真善美的高度统一,它不是认识论式的逻辑运演结果,而是对生命进行体验和感悟下的直观所得。“‘道’代表着从大自然的生命中体验到的一种自由的精神境界,对‘道’的认识是一种审美的认识”,所以,“只能从物化的审美境界中去感知的‘道’是无法像科学认识那样用语言去加以明确的规定的。”老庄的“道”是“无”、是不可言的,实质指对生命的体认不可以语言概念化方式进行,生命存在是一种非概念化的直观的审美性、艺术化存在。

庄子对“道”的不可言说及语言与生命的关系说得更加透彻。与老子一样,庄子对语言名称概念也持超越的批判态度。庄子对“名”的批判是从对语言的批判开始的。首先,庄子从逻辑学的角度对语言概念进行思考,指出语言概念名称是对事物的抽象化表达,为了表达的准确,往往要使语言的指称明确化、确定化,这时人们通常采取下定义的方法。通过下定义来揭示概念的内涵,而语言概念的内涵一旦明确后,就会起到标准和规范的作用,人们将以概念的内涵为标准来选择实存世界中的物,以此确定哪些物、哪些存在符合这一内涵。经过这样的选择分辨,本来混沌为一、物物无别之存有世界,不再浑然为一,而是截然分明,万有之存在被人为地划归为不同的语言概念系统。且人们往往还在竭尽所能地将之不断细化,追求语言的精确化、明晰化。至此,与道为一,物物相合的浑然状态被打破,生命的整全和本然状态被破坏。

认识到这种“语言的游戏”,庄子尖锐地指出形名之称谓(即概念)是先前之人们人为命定的,并不是存在之原初状态。如果后人执拗于这些人为命定的概念,并以此概念对世界进行认识和区分便是舍本而逐末,忘本而求末,“形名者,古人有之,而非所以先也”(《庄子·天道》)、“骤而语形名,不知其本也”(《庄子·天道》)。语言概念的游戏使人们忘记了宇宙之本、物之本——“道”,离“道”越来越远。“道”本不可名,且无名,“道不可言,言而非也”(《庄子·知北游》),而人们运用语言恰恰要给“道”定名,“名”一旦被固定,事物的界限就被划定了,思维活动就被限制了,大道将走向分崩离析。而对“道”的远离和遗忘,即是生命意义的遗失。真正的生命陷于语言的无尽旋涡中,生命的真精神一去不返。要重新找回生命的真精神,只有对语言进行剥除,摆脱语言的局限,要去言。因此,得道之人“知而不言”,这正是《庄子》的许多寓言故事一再强调的,生命的追求和体验是无法言传的,对于丰富的生活世界和复杂的生命存在,语言是苍白无力的,对语言概念的执著是对生命本真的放弃。正是认识到语言概念的这些缺陷,庄子在探讨生命时采用了非常规的语言方式,不断运用“卮言”“重言”“寓言”。英国学者汉森在其《中国道家思想》中说:“语言是社会控制的工具,我们应当避开它,以及任何跟它一致的事物”,正由于此,他称道家是“反语言的”。

由于老庄以质朴为生命之本然和理想境界,而质朴是生命的原初之浑然未分,所以是无名无象的。因此,老庄皆主张“无名”论,与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正名”论文化观迥然有别。《老子》开篇即指明,“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一章),可以命名和言说的只是物之粗也,是具体的有形世界,而对于最抽象、形而上化程度最高的东西是无法运用名词概念加以表达的。庄子继承了老子“道”不可言、不可名的主张,“道不可闻,闻而非也;道不可见,见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知形形之不形乎?道不当名”(《庄子·知北游》),指出“道”无象无形,无法用常规认识方式来把握,只能用无名化的非常规认识加以体认。“道”不可名,禀道而成的生命也是不可名的,即逻辑化的概念分析无法把握生命。如果以逻辑概念认识生命则生命将被对象化、客体化,生命的本质将被遗忘。所以,老庄道家指出要认识生命只能采用无名化的直觉体悟方式,主张感受生命,与生命合一,追求“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庄子·知北游》)的自然与自由境界。

虽然老庄一再批判语言、反对语言,但并不是完全不要语言。在批判的同时,他们都肯定语言有指事代物、表达思想的功能。“夫言非吹也,言者有言”(《庄子·齐物论》);具体有形之物是可以言说的,对有形之物的语言表征,形成了人们的一般的知识世界,“言之所尽,知之所致,极物而已”(《庄子·则阳》)。所以,老庄并不是不要语言,而是指出语言只是一种认识和表达世界及其存在的方式。对生命,语言这种认识和表达方式是极其有限的。为了把握生命,不能依赖语言,须去除语言的屏障,直指生命本身。

(本文作者:西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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