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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13岁初中生遭同学杀害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在这之前,湖北荆州也曾发生过12岁男孩杀死4岁女童案。作案者均为未成年人。
据说湖北荆州的那起凶杀案由于男孩作案时未满12岁,不符合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被公安部门撤案处理。而邯郸这起案件中的三名嫌疑人在作案时已经满12岁但不满十四岁,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若经最高检核准追诉,则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一个是免于起诉,一个是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一个很明确,一个却有点模糊。
纵观其作案手段之残忍之成熟之专业就连黑社会老大也会自惭形秽,恶劣到令人发指的程度。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应该是多方面的,有家庭的,有社会的,有学校的,咱这里不多做赘述,只说说后果。
众所周知,孩子的模仿能力那都是超一流的,如今网络如此发达,单亲家庭和外出打工家庭造就了一大批留守少年,这些孩子一旦失去家庭的监护,学校的管理,加上网络这块最容易滋生细菌的土壤的推波助澜。如果还是按照那些条条框框来机械的执行,如果再不下狠招,很有可能造成未成年人纷纷效仿的现象发生,前景堪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