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南方医科大学的事情,闹的沸沸扬扬的,我看了,大概也明白了到底是怎么回事。
所以,我有一事不明,无规矩不成方圆,从管理的角度来看,学校的处罚合理、得当,并无不妥,为何这些网友却如此愤怒呢?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规矩不成方圆,这个道理大家应该懂吧。
学校对所有的教学老师都有明文规定的,迟到30分钟就属于重大教学事故,而这位教师迟到了29分钟,明显是违反了教学规定,受到处罚合情合理。
而且,大家一定要明白一个道理,规矩是不能破的,一旦破了将再无任何威慑可言。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不对这位教师的教学事故进行处罚的话,那么,其他的教师迟到了,怎么办?
你是处罚还是不处罚呢?
处罚了,其他的教师不服,会说,“为什么他迟到了29分钟都没事,我迟到了20分钟就有事了呢?”
规矩立了就要遵守,破坏了规矩就要受到惩罚,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否则,这个网开一面,那个网开一面,就会导致学校的管理很乱,所以,从这一点上来看,学校对迟到教师进行处罚,很合理。
重大教学事故我想,大家应该是忘了一件事,这位教师迟到的是29分钟,不是2分钟,也不是5分钟,一堂课才40分钟,这已经是属于比较严重的教学事故了。
迟到了2分钟,即使是管理方,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而29分钟,就是校长来了,也无法给他求情了。
所以,大家的脑子里一定要有一个概念,迟到29分钟等于重大教学事故,这不是小事。
离了他,患儿依然能得到很好的救治我看了南方医科大学给的解释,大致意思是说,这位教师的患者出现了病危,即使他不在,依然有其他医生可以给与很好的治疗。
我觉得这个解释很好理解,我不明白大家为何还要抓着救死扶伤不放呢?
当然,作为一名医生,自己的患者出现了病危,自己很担心,前去处置,这说明他是一个非常负责的医生,没有因为要上课就弃患者不顾。
但是换个角度来看的话,他的第一选择是去救治自己的患者,而不是去给学生上课,也间接的说明了,救死扶伤是第一位,上课是第二位。
这跟南方医科大学的理念是相吻合的,所以,也是基于这个原因,南方医科大学对其做出的处罚,降到了最低。
处罚真的是很低了我看了,一共就两个处罚,一个是2000元的罚款,一个是取消教学评优。
实际上,2000元对这位教师来说,九牛一毛,根本不算钱。
至于教学评优,取消就取消了,他是一名英语授课教师,其职称不会低,教学评优有没有对其没有任何大的影响。
这个处罚对他来说,可以说是可有可无。
我实在是想不出,还有什么处罚能比这个更低了。
广大网友之所以发怒,是因为大家所处的位置不同广大网友既不是医院的医生,又不是南方医科大学的管理者,大家都只是从感性的角度出发而已,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出发罢了。
也就是说,网友并不需要负任何责任,大话随便说。
而反观学校的管理者却需要对自己的职位负责。
你们之所以发怒,是因为你们不是学校的管理者,当你们也坐在学校的管理者这个位置上的时候,你们也会做出如此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