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短途轻量货物 运输
电动三四轮车是不可或缺的好帮手
然而有不少人
把电动三四轮车当 “万能车”
却把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
案例一
车辆编号: 铜城 M5068
车主姓名: 王**
违法时间: 2024年8月15日
违法地点:天长市千秋大道与新时代大道交口
违法行为: 违法载人、乘坐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 上门警示宣教 、签订安全驾驶承诺书
案例二
车辆编号: 铜城 M1189
车主姓名:曾 **
违法时间: 2024年8月23日
违法地点:天长市S204省道与S433省道交口
违法行为: 违法载人 、 驾乘人员均未佩戴 安全 头盔
处理 方式: 上门警示宣教
案例三
车辆编号: 永康镇2802
车主姓名:张 **
违法时间: 2024年9月9 日
违法地点: 定远县沿山路与方青路交口
违法行为: 违法载人 、 驾乘人员均未佩戴 安全 头盔
处理 方式: 面对面警示宣教
案例四
车辆编号: 炉桥镇17667
车主姓名:王 **
违法时间: 2024年9月 7 日
违法地点: 定远县S319省道与青武路交口
违法行为: 违法载人 、乘坐 人员均未佩戴 安全 头盔
处理 方式: 上门警示宣教
案例五
车辆编号: 古沛镇 06057
车主姓名: 王**
违法时间: 2024年9月 9 日
违法地点: 明光市古沛镇路段
违法行为: 违法载人、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 面对面警示宣教
案例六
车辆编号: 潘村镇 01650
车主姓名:朱 *
违法时间: 2024年9月9日
违法地点:明光市紫阳往古沛路段
违法行为: 违法载人 、 乘座人员未佩戴 安全 头盔
处理 方式: 面对面警示宣教
案例七
车辆编号: 半塔 镇 11271
车主姓名: 孙**
违法时间: 2024年9月5日
违法地点: 来安县半塔镇邵集街道十字路口
违法行为: 违法载人 、乘坐 人员均未佩戴 安全 头盔
处理 方式: 上门警示宣教、签订安全驾驶承诺书
案例八
车辆编号: 中都街道 02139
车主姓名: 洪**
违法时间: 2024年9月9日
违法地点: 凤阳县前门大街与功臣庙路交口
违法行为: 违法载人、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 面对面警示 宣教、 签订安全驾驶承诺书
曝光 不是目的
我们更希望 当事人
以及其他交通安全参与者
意识到 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
同时我们也将继续
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滁州交警提示
三轮车的功能是载货! 不是载人! 便捷 不能以 牺牲安全 为代价 在驾驶三四轮电动车出行时 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严禁载人、谨慎驾驶 毕竟 “平安”才是给家人最珍贵的礼物 “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来 源 | 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编辑丨雍杰
审核丨金鑫
审签丨赵士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