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学生发帖举报浙江大学的方同学,声称他应该被取消贫困生补助资格,并附上了该同学去不同地方旅游的朋友圈截图(看来发帖人就是该同学的身边人,细思极恐)
后经记者询问,江西永丰县民政局发声:“贫困证明没问题。”方同学的旅游费用大多出自勤工助学及奖学金,父母生意失败之后并未给予他资金支持,他一直在做家教赚学费和生活费。
方同学累计勤工助学1100小时,收入22021元,家教所得11900元。
很显然,方同学本来的家庭情况非常不错,后来虽然家道中落,但是他凭借勤工助学反而能拿到高于同学平均生活费的工资。所以这种情况就让人难以抉择,他是否享有贫困生补助的资格呢?
各个高校为了保护学生隐私,很少会公布贫困学生的家庭情况,但是据参加贫困评议小组的同学反馈,很多所谓的“贫困生”还能够拥有苹果全家桶,有点令人匪夷所思。
方同学日前表示了歉意,也说明了自己一直在打工赚钱,所以勤工助学和贫困补助是否有冲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