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早期的手枪基本上都是单发手枪,也就是装一发子弹打一发子弹。这种手枪反应慢,火力弱,仅仅能作为自卫使用,并不能满足战场的需要。
在大仲马的著名小说《三个火枪手》中,法国火枪手一般要携带3~4把手枪,这样才能在近距离击毙数个人。
小说《鲁滨孙漂流记》中,鲁滨孙在小岛上出门巡视时也要带两把手枪、两把步枪和一把战刀,以应对遇到多个敌人的情况。
装备单发手枪的欧洲火枪兵,相对阿拉伯骑兵、非洲土著武装都没有绝对的优势,尤其是对付灵活机动的骑兵,一旦骑兵们冲到近距离,欧洲士兵也只能使用传统的冷兵器和刺刀对抗,伤亡惨重是必然的。
而转轮手枪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这种采用转轮供弹的武器可以在短时间内连续射击5到6发子弹,如果操作得法,一个转轮枪手可以对付数个敌人,它让手枪这种武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时间,各国都极为推崇转轮手枪。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法国、俄国和日本军队使用的是清一色的转轮手枪。
作为警用武器来说,转轮手枪有两大优点:首先,它可靠性极强,基本不存在卡壳的现象。即使某颗子弹击发失败,射手只需要再扣动一下扳机,击发下一颗子弹就可以了。
其次,转轮手枪射击精确,在近距离完全可以做到指哪打哪,所以警察非常喜欢这种武器。
然而,作为军用武器来说,转轮手枪的问题实在不少。
军事作战中敌我双方火力强大,双方经常在远近不同的距离持续性交火,军用手枪需要强大的杀伤力和较高的装弹量,而这正是转轮手枪的软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