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好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这个表格可以去当地房管局拿到;
2、购房合同/拆迁安置协议;
3、购房发票;
4、房屋平面图以及初始登记证,如果还未办理初始登记证的话,可以将商品房销售证明和用地分列表带过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条房屋所有权以房屋管理部门的登记为准,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其他任何形式的合同、材料,都不能证明房屋权属。
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