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骈拇》简疏(2):大惑害性
仁义本是人之常情,但经过儒墨之手,却成了戕性的桎梏,庄子或许夸张了些,这也是儒道分流的町畦,差不多可以当作孟子与告子的“生之谓性”之辩。
且夫待钩绳规矩而正者,是削(割,害)其性者(物之性得于天就是正,那怕是骈拇枝指,看上节有性、德和形之分别)也;待绳约胶漆而固者,是侵 其德者(他们不是粘合在一起的,各有其得,各适其适)也;屈折礼乐,呴俞(喻)仁义,以慰天下之心者,此失其常然(礼乐仁义本是人之本性,并不需要多方淫僻,过于人之性人之情,那样反而成了规矩绳约失了本性)也。天下有常然。常然者,曲者不以钩(自然曲),直者不以绳(自然直),圆者不以规(自然圆),方者不以矩(自然方),附(粘合)离(分开)不以胶漆(自然分合),约束不以纆索(自然守本分)。故天下诱(诩)然皆生,而不知其所以生(自然生);同焉皆得,而不知其所以得(自然成)。故古今不二,不可亏(也不可益)也。则仁义又奚连连如胶漆纆索而游乎道德之间为哉!使天下惑也!
老子说:“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我们阅读《道德经》也会发现,纯粹的对反,非此即彼,其实还没达到辨证法的高度,而庄子却有过之之嫌。
夫小惑易方(变动方向或方法,还在器术方面),大惑易性(彻底削性,触动到人之为人的根本之道)。何以知其然邪?自虞氏招仁义以挠(搅乱)天下也,天下莫不奔命于仁义。是非以仁义易其性与?
仁义本是人之性人之情,但虞帝一号召,就把正常变成了不正常。所以老子又说:“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
故尝试论之: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包括尚贤、难得之货和可欲之爵禄等等)易其性(彻底乱了人的本性)矣!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故此数子者,事业(所作所为,或名或利)不同,名声异号,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一也。
有意思的是三代还是被庄子认可的,却反五帝。三皇,通常指伏羲氏、燧人氏、神农氏;五帝,通常指黄帝、颛顼、帝喾、唐尧、虞舜,均为中国原始社会末期部落或部落联盟的领袖。而儒家更推崇五帝。
臧与谷,二人相与牧羊而俱亡其羊。问臧奚事,则挟策读书(为贤之名,据于德);问谷奚事,则博塞(即六博、格五等博戏)以游(游于艺,巧)。二人者,事业不同,其于亡羊均也。
伯夷死名于首阳之下,盗跖死利于东陵之上。二人者,所死不同, 其于残生伤性均也。奚必伯夷之是而盗跖之非乎?
天下尽殉也:彼其所殉仁义也,则俗谓之君子;其所殉货财也,则俗谓之小人。其殉一也,则有君子焉,有小人焉。若其残生损性,则盗跖亦伯夷已,又恶取君子小人于其间哉!
关于小人与君子之别,论语有很多论述,庄子在此提纲挚领。“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意思是:君子看重的是道义,小人看重的是利益。(《论语·里仁》)
此外,“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 (《论语·述而篇》)孔子要求士人以道为志向,以德为根据,以仁为凭藉,活动于六艺的范围之中。“道”是总领,“德”是内核,“仁”是纽带,“艺”是肱骨,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道”是方向,“德”是基点,“仁”是根本,“艺”是涵养。 “艺”指孔子教授学生的礼、乐、射、御、书、数等六艺,都是日常所用。其实是一套完整的人性复归方案,他也知道应该求放心(孟子语),因为天下人性确实坏到了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