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初,北京大学接受社会捐赠的3300余枚西汉竹简,被命名为“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其中的《苍颉篇》是这部久佚古书保存字数最多的一个文本,且保存状况完整,字迹清晰,墨色如新,无论是对《苍颉篇》佚书的研究,还是对于汉代社会文化、书法的研究,其意义不言而喻。《中国书法报》特策划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苍颉篇》专题,刊登朱凤瀚、韩巍、陈侃理、杨二斌、冉令江等研究文章,从文献学、史学、书法艺术等方面探析北大藏西汉竹书《苍颉篇》的学术价值,以期推动当代简牍书法的发展。
北大藏西汉竹书概说
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
2009年初,北京大学接受捐赠获得了一批从海外回归的西汉竹简。同年3月,北京大学由历史、考古、中文各学科的专家组建成立出土文献研究所主持完成了对这批竹简的清理、测量、拍照和初步保护工作。5月,又依据照片对全部竹简文字进行了通读,并根据竹简的形制、字体进行了分类分篇,全面开展整理和研究工作。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壹)《苍颉篇》
(一—三)
这批竹简入藏北京大学时,按长度散置于9个大小不等的塑料容器内,浸泡在乙二醛溶液中,并混杂有少量红、黑色漆器残片和竹制算筹。经整理清点,共编号3346个。其中完整简约1600枚,残断简1700余枚,估计原有整简数在2300枚以上。竹简表面一般呈黄褐色或暗褐色,质地硬实,字迹清晰,墨色厚重。部分竹简上用朱砂写画的红色栏格、图表和文字,颜色仍鲜艳如新。竹简简端均修治平齐,多数刻有契口并保存有编绳痕迹,个别竹简上还黏附有小段编绳或片状丝织品。竹简文字大多书写于竹黄面,少量竹简背面上端被刮去一段竹青,在其上书写有篇题。竹简保存状况极佳,加之文字抄写工整,书法精美,在出土简牍中实属罕见。
全部竹简按长度大致可分为三种规格。长简约长46厘米,相当于汉尺二尺,三道编绳。中简长约29.5—32.5厘米,约相当于汉尺一尺三寸至一尺四寸,三道编绳,不同内容的篇卷之简长与契口位置均有差异。短简长约23厘米,相当于汉尺一尺,两道编绳,无契口。所有短简均为医药书。
关于这批竹简的抄写年代,综合分析推测多数当在汉武帝时期,可能主要在武帝后期,下限亦应不晚于宣帝。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壹)《苍颉篇》
(四—六)
此批竹简全部属于古代书籍,不见簿籍、律令等官府文书档案,也不见遣策、书信等私人文书,因此可称之为“西汉竹书”。竹书的内容极为丰富,含有近20种古代文献,基本涵盖了《汉书·艺文志》所划分的“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数术”“方技”六大门类,是迄今所发现的战国秦汉古书类简牍中数量最大的一批。其中有:
一、《苍颉篇》:现存86枚竹简,约1300多字,是迄今所见存字最多,保存状况最好的西汉《苍颉篇》传本,而且较多地保留着秦本原貌;二、《赵正书》:现存竹简51枚,约15字,该书围绕秦始皇死直至秦亡国的历史,记述秦始皇、李斯、胡亥、子婴等人的言行;三、《老子》:现存竹简280枚,保存近5300字(含重文),对理解文意有影响的缺文仅占全书篇幅的1%;四、《周驯》:现存竹简220余枚,约5000字,主要记载战国后期东周昭文公对西周共太子的训诫;五、《妄稽》:现存竹简107枚,2700字,讲述了西汉时代一个士人家庭中,男主人“周春”与其妻“妄稽”及其妾“虞士”之间发生的故事;六、其他子书:现存竹简约31枚,含形制和书体不尽相同的多个篇章,内容包括齐桓公与管子、梁君与孔子的问答,以及时令灾异占候等,从性质上说,大致是属于儒家和阴阳家的子书;七、《反淫》:现存竹简59枚,1200余字,所列七事涉及射御、游观、宴饮游戏及孔老等要言妙道等内容;八、数术书:现存数术类竹简共约1600枚,大致包含《日书》约700枚、《日忌》410余枚、《日约》180余枚、《椹舆》(即《堪舆》)约77枚、《雨书》约65枚、《六博》约49枚、《荆决》约39枚、《节》约65枚,包含八节时令和阴阳、刑德运行等内容,还有一部分属于兵阴阳家,这些竹简,从字体和竹简形制上看应属一卷,似为多种与数术有关古书的合抄;九、医书:约存竹简710多枚,包含180余种古代医方,记载了内科、外科、五官科、妇产科和儿科等多个科目疾病的治疗方法,内容包括病名、症状、用药种类、剂量、炮制方法、服用方法和禁忌。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壹)《苍颉篇》
(七、七六、七七)
总体而言,这批竹书的学术价值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以往发现的汉代简牍主要集中在西汉早期和晚期,而北大藏西汉竹书的抄写约在西汉中期,恰好弥补了这一年代上的缺环。它以道家和数术、方技类文献为主,与马王堆帛书相近。这一点,对认识西汉中期南方地区的文化氛围和学术风气很有启发意义。
第二,综合多种因素分析,北大西汉竹书的原主人应与阜阳双古堆汉简、定州八角廊汉简的原主人同属于王侯一级。这批竹书的内容构成,反映出西汉中期社会上层所应具备的知识结构和思想趣味,大大有助于增进对西汉思想史、学术史的了解。
第三,西汉中期是隶书走向成熟定型的阶段,北大藏西汉竹书正处于这个阶段,对研究隶书的演变和汉字发展史具有重要价值。同时,这批竹书文字的书法水平,堪称精妙绝伦,且书风多样,各具特色,或古朴,或刚劲,或凝重,或飘逸,均为汉简中的精品,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
第四,这批竹简数量大,保存质量好,为研究古代简册的用材、修治、编连、尺寸、篇题、标点符号等问题,提供了丰富的实物资料。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在历史学、文献学、考古学、古文字学以及文学和书法艺术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有待进一步发掘研究。
北大藏西汉竹书《苍颉篇》的新启示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苍颉篇》,现存简87枚,其中完简53枚,残简34枚。经缀连后,有完简63枚,残简18枚。完简长30.3—30.4厘米,宽0.9—1.0厘米。有契口与上、中、下三道编绳,简背有划痕。保存有完整字1317个(其中含有标题字15个,重见字7个),残字20个。这批竹简,是迄今为止所见到的《苍颉篇》这部久佚古书保存字数最多的一个文本,因而也是最为重要的一次发现。为了说明北大藏汉简《苍颉篇》的学术价值,特别是这一文本相对于以往多种出土简本所能给予我们的新启示,下面扼要地叙述一下《苍颉篇》的成书、文本演变与前此出土的《苍颉篇》简本的情况,然后说明这一文本与其他《苍颉篇》简本之间的差别,此文本的篇章结构、句式等编撰特点及其所引发的几点思考。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壹)《苍颉篇》
(八、九)
成书、演变与多种简本的发现
《汉书·艺文志》记载曰:“《苍颉》七章者,秦丞相李斯所作也;《爰历》六章者,车府令赵高所作也;《博学》七章者,太史令胡毋敬所作也。文字多取《史籀篇》,而篆体复颇异,所谓秦篆者也。”至“汉兴,闾里书师合《苍颉》《爰历》《博学》三篇,断六十字以为一章,凡五十五章,并为《苍颉篇》”。依此,知西汉时这一被“闾里书师”改编过的文本所收字数是3300字。但值得注意的是,《汉书·艺文志》在所著录的“苍颉一篇”下有班固自注曰:“上七章,秦丞相李斯作。《爰历》六章,车府令赵高作。《博学》七章,太史令胡毋敬作。”从班固所著录的这个汉代皇家图书馆所藏文本分章情况看,是已将秦代《苍颉》《爰历》《博学》三篇合一且统名之曰《苍颉篇》,应该已非秦代三篇各自独立的原本,但分章仍依三篇其旧,合则有二十章,与以上所云被“闾里书师”所合并的六十字一章、五十五章形式的本子不同,不是一种文本。
《汉书·艺文志》还记述,由于《苍颉篇》“多古字,俗师失其读”,于是“宣帝时征齐人能正读者,张敞从受之”。可知到了西汉晚期,《苍颉篇》连民间的书师亦已“失其读”,即不能通其音义了,还需要征调像张敞这样的古文字学家来解读。至西汉末与东汉时,遂有学者为《苍颉篇》作训解并作续编。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壹)《苍颉篇》
(一〇、一一)
秦代时李斯等用秦篆所写《苍颉篇》等三部字书可能在西汉后即不流行了,即使是汉代时合三篇为一的五十五章之《苍颉篇》,以及西汉末、东汉年间在《苍颉篇》基础上续编的各种字书,虽在北宋时所修《新唐书·艺文志》中仍有,但到元至正年间编撰的《宋史·艺文志》中已不再见于记录。可见这些书在北宋时如还有存,有可能亦多只存于内府,不在民间流传,此后或即毁于宋室南迁时。
20世纪初,英籍匈牙利人斯坦因在甘肃敦煌一带汉代鄣燧遗址中出土的汉简中首次发现有《苍颉篇》,其中一部分于1914年为罗振玉、王国维在《流沙坠简》一书中刊布,另外还有一部分是从书写《苍颉篇》的木觚上削刮下来的所谓“削杮”(亦称“削衣”)上保留的文字,现存英国国家图书馆,亦已刊布。自此以后,陆续在额济纳河流域的居延(1930)、居延破城子(1972—1976)、玉门花海(1977)、敦煌马圈湾(1979)、新疆塔克拉玛干沙漠中的尼雅(1993)等地的汉代遗址以及安徽阜阳双古堆西汉汝阴侯墓(1977)中出土的汉简内,先后发现了不同文本的《苍颉篇》残文。其中双古堆《苍颉篇》,保存文字最多,有541字,其他几种皆多仅存几十字至百余字不等,内容亦多有重复。
2008年8月至10月,甘肃省考古研究所在甘肃永昌红山
乡水泉子村汉墓M5中又发掘出140余枚木简《苍颉篇》,但简均残,现存可释读的文字约970个。其文本属于西汉晚期以后的七言本,即将原来四言本的各句后又加上3个字,所包含的原来四言本的字数应约有五六百字。
2009年入藏北大的西汉竹书《苍颉篇》现存1300余字中,有一部分见于以上所发现的诸种《苍颉篇》文本,可以对读。但以上诸种简本的文字也有一部分是北大藏西汉竹书《苍颉篇》所未见到的。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壹)《苍颉篇》
(一二、一三)
篇章结构上的新信息
在北大藏西汉竹书《苍颉篇》发现前,通过上述出土的各种简本,学者们已指出了汉代时《苍颉篇》在篇章结构方面有三个特点,即:四字一句;每两句一押韵,即第二句句末一字押韵;韵部多为单韵,也有音近的两个韵部合韵。
以上三个特点也体现于北大简本中。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北大简本中除前已知道的之职合韵外,还出现了幽宵合韵、支脂合韵。其中,幽宵合韵,在罗常培、周祖谟《汉魏晋南北朝韵部演变研究》所制合韵表中统计有18例,用例较多。支脂合韵,在该表中有9例,亦不少。可见这两种合韵方式,确在那一个时段(可能至少要上推至秦代)是普遍或比较普遍的。但简文之职合韵的有两章,而上述合韵表中之职合韵仅收了两例。如要作细致的分析,这也许反映了秦至西汉早期和西汉晚期至南北朝时期韵部押韵情况的差别。将来《苍颉篇》如有更多文本发现,相信会为秦汉时段韵部的变化情况提供更多的信息。
由于在北大简本之前发现的各个简本均残损较甚,也未能发现记载一章字数为多少的文字,所以各个简本一章究竟为多少字即多未能确知。仅劳榦《居延汉简考证》认为《居延汉简甲乙编》所刊一件书有《苍颉篇》的木觚(9.1A、B、C)三面共写60字,与上引《汉书·艺文志》所述汉代闾里书师改编本一章60字合。此外,每章有无题目也无以知晓。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壹)《苍颉篇》
(一四、一五)
北大藏西汉竹书《苍颉篇》显示的篇章结构则比较清楚,其中有如下四点是此前发现的诸简本中所未知的:
1.同一韵部可有若干章
根据简背划痕所显示的简序,章末简所标字数,并参考双古堆《苍颉篇》简文,可以推测出北大简本各韵部至少应有几章。在存有章名的各韵部诸章中,已知属阳部韵章的“颛顼”一章(136字)是完整的,之职合韵部中“□禄”一章,只缺首支简即为完整一章(152字)。这两章的完整性均有简背连贯的划痕及章末字数为证。其余诸章所缺简数不等,但均缺两枚简以上。
2.同韵部诸章可能是相连编缀的
例如:之职合韵部的“□禄”章末简(简七)与同韵部的“汉兼”章首简(简八)相连;阳部的“颛顼”章末简(简五二)与同韵部的“室宇”章首简(简五三)相连。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壹)《苍颉篇》
(六七、六八)
3.每章简均以起首的两个字为标题,并在前两枚简正面顶端依序由右向左书写
这种书写标题的方式也见于已刊布之秦简,例如云梦睡虎地秦简《日书》中的篇题“土忌”(日甲一二九背、一三〇背)。而以文章前面两个字为标题的方法与《诗经》多数篇题的设立方法是近似的。北大简本现存各章标题有11个,即:□禄、汉兼、阔错、币帛、□悝、
购、颛顼、室宇、云雨、□轮、鹖鸨。从各章现存简文可知,这些章题虽有的可以看出与本章所收部分字之字义有联系,但并不能涵括全章所收字词之意义,收入同一章内的文字,即使是下文所云“罗列式”句,在字义上亦并非均是义同、义近(或义反)的,甚至在词类上也并非均是统一的,比如说均是名词或均是动词。
4.各章均在文末标明该章字数
北大简本中现存标明字数的章末简有10枚,所标字数,多者“百五十二”,少者“百四”,即104。可知各章字数均在100字以上,但字数不尽相同。
北大藏西汉竹书《苍颉篇》已知的每章字数均在百字以上,自然不可能是上述汉闾里书师所改编之五十五章每章60字的本子。至于是否与班固在《汉书·艺文志》著录的皇家藏书中之二十章本子相同,因为北大简本的章数尚不能确知,故此点亦未可确知。上述情况也说明在西汉时期,改造自秦代的《苍颉篇》《爰历篇》《博学篇》而成的《苍颉篇》文本,在当时似非仅有一两种。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壹)《苍颉篇》
(一六、一七)
句式与句子的排列形式
北大《苍颉篇》简本所见之句式,仍可归纳为以往学者根据出土简本所划分的所谓“罗列式”与“陈述式”两种。这里分析句式时所言“句”即指“四字一句”之“句”,所谓“句式”则是指同一句中文字的组合形式。由于北大简本保存相对较好,相连的句子较多,内容亦较为丰富,故得以进一步揭示《苍颉篇》句式的一些细节与句子的排列形式。
1.罗列式,是将字义相近、相类(少数亦为相反)或相互有联系的字词组合在一起,排列出来,意在强调相互组合在一句中的各个字词的含义之内在关系。可以说,《苍颉篇》绝大多数句子皆属于此式,但这种排列,自然会使句子无法构成完整的语法关系。其具体组合形式则有如下几点:
其一,此种句式中的文字,虽可能多是四字字义均相近或相类,如“玄气阴阳”(简五九),但仔细分辨,则可知前两字、后两字之间字义更密切。这一特征不仅体现于以名词组成的句子中,也存在于由动词组成的句子中,如“行步驾服”(简七)亦均是一句中四字义近或相联系,但仍是前两字、后两字的字义更近。这种情况最为普遍,因此亦成为在为《苍颉篇》作注释时,理解与阐释其字义,揣测编撰者之构思最重要的出发点。
其二,有相当一部分属罗列式的句子,四个字并非字义相近或相类,而是前两个字之间、后两个字之间各有字义(或为假借义)上的联系,是同义字、同类字或义近字,而前两个字与后两个字之间并无字义上的联系,如“泫沄姪
,髳岪絰枲”(简一三)。
其三,在这样的罗列句式中,或含有联绵词(或称“联绵字”),如上引简一三中的“泫沄”。
罗列式句子在同一章中的分布、排列,多数可以说是无语义联系的,甚至跳跃性很大。在《苍颉篇》中此种句子排列方式是较普遍的。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壹)《苍颉篇》
(二三、二四)
但值得注意的是以下几种罗列式句子的排列方式:
其一,四字一句中,四字中的每一个字的字义均相近或相类,再由这样的句子连续两三句、三四句相组合,此种情况主要存在于鱼部、阳部韵诸章中。如鱼部韵章中,有“莎荔䔌
,蓬蒿蒹葭。薇
莪蒌,
蓟荼。荠芥莱荏”(简二四),所罗列均是草名。但此种句子排列方式,总体来看在《苍颉篇》中是相对较少的。
其二,连续数句所收字词的字义彼此间可以说是只在大的语义范畴上相联系,如阳部韵章中的“陂池沟洫,渊泉隄防。江汉浍汾,河泲涊
。伊雒泾渭,维楫舩方”(简五七至简五八),各句所收字词均与水有关。
《苍颉篇》的罗列式句子将字义相近或相类的字词结合在一起,特别是还有若干这样的句子相聚合的情况,已体现出“以类相从”的编撰思路,与《尔雅》相似,这自然对于后来中国字书、字典的编撰方式有启示意义。特别是由于字义相近的形声字多有共同的形旁部首,这亦为此后《说文解字》用形旁作部首的编撰方式开了先河。这一点已有学者作过很好的论述。而这种句式堆垛义近字词,对汉赋的句式也显然是有重要影响的。
2.陈述式,即句子中的字词间有语法关系,在陈述一个语义,而且这种“陈述式”的句子往往还通过若干连续的句子来陈述一个主旨。最典型的即是“汉兼”章内“汉兼天下,海内并廁……男女蕃殖,六畜逐字”(简八至九)这一段文字。但此种句式出现甚少,尤其是若干这样的句子相连的情况更少。属陈述式的句子多并非贯穿于全章,而是与属罗列式的句子混合,并存于一章中。
此种陈述式的句子偶亦会夹杂在若干属于罗列式的句子当中,而且有的还会与上一句的罗列式句子字词发生联系。
抄写与形成年代的推测
北大藏汉简《苍颉篇》与阜阳双古堆汉简《苍颉篇》有不少文句相合,字形也多近同,二者均有之职合韵,这些皆昭示二者成文的年代较为接近。北大简本在不少文字的结构上保留着小篆及秦隶的写法,但是在书体上,相比之下,双古堆简的书体更近秦隶,而北大简本汉隶笔意则己稍强,表明其抄写年代可能稍晚。双古堆简本出自汉汝阴侯墓,汝阴侯卒于汉文帝十五年(前165),双古堆汉简《苍颉篇》抄写年代或稍早,下限必不晚于此年。北大藏汉简《苍颉篇》抄写年代略晚,估计约在比双古堆汉简晚五六十年的公元前100年左右,即在汉武帝后期。这与北大所藏西汉竹书的总体年代是相合的(参见《文物》2011年第6期的简报)。
北大简本《苍颉篇》已有“汉兼天下”句,证明此本已非秦代时李斯的原本,而是在西汉年间经过修改的本子,但每章字数均在百字以上而不等,又与《汉书·艺文志》所记汉“闾里书师”合《苍颉》《爰历》《博学》三篇为一,“断六十字为一章,凡五十五章”的本子有别。所以,北大简本《苍颉篇》虽已合《苍颉》《爰历》《博学》三篇秦代字书为一,但可能改动较小,大致保留了三篇秦代字书的面貌,在篇章结构与文句上未作太大的改动。有助于帮助这一点的是,北大简本每章标题采用在首简与第二简上端横向书写的方式,亦合于秦简,应是保存了秦代原本的书写方式。此外,北大简本与双古堆简本相同,均有“饬端修灋(法)”句,学者或认为“饬端”之“端”是秦人因避秦始皇名讳而改,即因为“端”在字义上与“正”有相同处,故以“端”代“政”,这也是此简本基本保留了秦本面貌的证据。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壹)《苍颉篇》
(二五、二六)
北大简本《苍颉篇》与双古堆简本有一处值得注意的异文是,双古堆C003简有“政胜误乱”句,而北大简此处文字则作“丹胜误乱”(简一〇)。其中,双古堆简“政胜”,在北大简本中作“丹
(胜)”。甘肃水泉子简《苍颉篇》有句子作“丹胜误乱有所惑”,亦言“丹胜”。学者或认为双古堆简“政胜”之“政”,“可能是汉初抄写者改回来的”,意即秦本原文当因避秦始皇名讳,采用的是另一字。如上文所述双古堆简本与北大简本均有“饬端修灋”句,“端”即是用来代“政”的,以“端”来代“政”是当时流行的方法,然而也正因为在“饬端修灋”句中,“端”已代“政”使用了,而“饬端修灋”句与“丹胜误乱”句又属于同一章(即“汉兼”章),且相距较近,作为字书,这里或是为了尽可能避免一字重出,故又用“端”的同音假借字“丹”(二者均端母元部字)来代替“端”,实际皆是为了代“政”。这也即是说,在西汉时期,有可能是双古堆汉简《苍颉篇》本子将原秦本“丹”字改回为“政”,而北大简本以及水泉子简本仍据秦简本而未改。当然这只是一种具可能性的解释。
从上述诸种情况来看,北大藏汉简《苍颉篇》这一简本虽抄写年代可能已值西汉中期,但其文本形成的年代似不会太晚,当在西汉初年。
引发的几点思考
在整理与初步识读北大藏汉简《苍颉篇》的过程中,有如下问题笔者感到有进一步思考的必要:
其一,秦代成书的《苍颉篇》《爰历篇》《博学篇》三种字书,彼此之间的关系问题。
西汉时既采取将此三篇合为一书的方式,似亦表明三篇所收文字范围应有所区别,至少不会有太多的重复。如此,则很可能三篇在秦代各自编制时即依某种原则而有大致的分工,比如在所押韵上有分工,各负责编撰不同韵部的章,并对所收不押韵的字在词类上有大致的分划。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壹)《苍颉篇》
(七九、七三、六五、三八)
北大藏汉简《苍颉篇》中仍有少数重复字,此种情况由《汉书·艺文志》记述扬雄为《苍颉篇》作《训纂篇》时曾“易《苍颉》中重复之字”亦可得知。这说明西汉时合秦代三篇字书为一的《苍颉篇》并未能完全避免重复字。这很有可能是由于秦代三篇字书在收字范围上虽有分工,但并不严格,或在具体编撰过程中有所疏忽。至于某些重复字会否是汉人在改编秦代三篇字书时生出,似亦不无可能。
其二,《苍颉篇》中同一句中依字义相联系的文字会依靠同音假借的关系来训解的问题。
在属罗列式的句子中此种情况更为多见。如阳部韵“颛顼”一章中有“䫞豫录恢,
恺”句(简四六),“䫞”“豫”“恢”在典籍中训解皆有“大”意。但“录”,《说文》训为“金色也”,亦可作动词“记录”解,按其本字并无“大”意,但既与有“大”义的“䫞”“豫”“恢”三字组在一句中,“录”即可能当读为“麓”,“录”“麓”均来母屋部字,《说文》古文“麓”作“㯟”。《水经·漳水注》曰:“麓者,林之大者也。”由以上例子,似可进一步证明以往学者所提出的,《苍颉篇》中是使用了假借字的说法。其实,仅就北大简本即可以得知,《苍颉篇》对文字的训解,假借是经常运用的原则。特别是像之职合韵部的“阔错”章,鱼部韵的“□悝”章,都是大量使用假借字的。可以认为这种假借字的使用,不仅是对《苍颉篇》基本上是以义相从编排文字这种原则的尊奉与扩展,而且展示了汉字字音与字义之间的密切关系,特别是亦可由此得知,在秦汉时期,书师们在用不同文本的《苍颉篇》教授学生时,不仅要讲字的所谓本义、引申义,而且要讲文字在使用时的同音假借原则,借此说明同一句中字义何以会有联系,从而使学生得以明晓如何读懂有大量假借字的古书。
其三,关于《苍颉篇》有字词选自典籍的意义。
仅据北大简本,已可见《苍颉篇》在选择与编排文字时,常以双字构成的词语形式出现,其中有见于两周典籍者。如幽部韵章中有“尘埃
风”句(简一六),“
(票)风”即“飘风”,较早见于《诗经·小雅·蓼莪》“南山烈烈,飘风发发”,亦见于《老子》与《楚辞·离骚》。鱼部韵章中还有“蓬蒿蒹葭”(简二四,“蒹葭”句则见于《诗经·秦风·蒹葭》。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壹)《苍颉篇》
(三九、四〇)
上述例子虽未必皆妥当,但似可以肯定的是《苍颉篇》所收词语,应有相当一部分取自先秦典籍。在秦始皇三十四年下令禁读《诗》《书》以前,秦士人读书与书师讲授,其涉猎典籍范围均应是相当广泛的,《苍颉篇》字词引自《诗经》及诸子之书,不当为奇。由此亦可知,秦汉时期各级书师在讲授《苍颉篇》时,不仅教学生识字,同时会引导学生去寻字词之出处,阅读典籍。由《苍颉篇》这一文字编排特点,亦可进一步了解这部字书的编排用意与讲授方法,更深入地理解其不寻常之内涵。
其四,关于《苍颉篇》在西汉时的使用情况。
秦代时编成的《苍颉篇》《爰历篇》《博学篇》所收文字多取自《史籀篇》,有相当多的字形保留了“史籀大篆”之字形(见《说文解字叙》),“而篆体复颇异,所谓秦篆者也”(《汉书·艺文志》)。此书在汉初即被用隶书作了“隶定”,当作小学识字教材。但从现所见文本可知,其所收字似非皆为当时日常所用文字,字形结构仍保留有秦篆特征,且字义有不少相当深奥。这样一部字书在当时使用的情况还是值得探讨的。
据现所见西汉文献的记载,读书习字的学童,似会按其读书的目的,而对其有不同的识字要求。凡专门要培养作史官的学童,则在受了基本教育后,还要专门学习讽(背诵)籀(书写)《史籀篇》这类字书,并经考试,能掌握籀书五千字以上方能为史。而欲为卜官者,则要能掌握三千字,并能诵卜书(与占卜有关的专业书)方可为卜。在西汉时,史、卜官要从史、卜的儿子中去培养,是在17岁后再用3年时间去进行上述学《史籀篇》之类的专业学习。而且欲为史者还有专门的学室。但稍晚时,此种限制出身及要再学3年的制度可能已被破除,到了17岁即可以应考史,而应试所需知识,则在17岁以前即已同时完成。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壹)《苍颉篇》
(五二——五四)
对于像上述史、卜学童这类将来要在文字使用上有特殊要求者,其启蒙与基础教育,应该即是要使用《苍颉篇》之类字书为教材的。故《汉书·艺文志》讲闾里书师改编秦代三篇字书为一。对于这类学生,特别是史学童,估计要掌握并理解《苍颉篇》的全部内容,其类似的基础教育会有相当深度,不然难以再去讽书《史籀篇》。这应该是《苍颉篇》保留了许多不常见的文字以及训解较深奥的原因。然而对于非史、卜学童者,即一般的学童,将来并非要从事与文字有密切关系的职业,虽可能仍以《苍颉篇》为教材,但是否要识别其全部文字,以及是否要掌握其全部内涵,或掌握的程度深浅都可能是与上述史、卜学童有别的。
《苍颉篇》作为小学教材但并不通俗。除上述因素外,或亦与当时的小学教育特点有关。学者或认为当时的小学教育,要求习字者依据《苍颉》等字书范本反复抄写,是“小学”教育崇尚古典权威而形成的滞后现象。这显然也会使《苍颉篇》在难易程度上超出一般小学识字课本。由于书法技艺虽世代皆可以通过苦练而掌握,而所收文字之造形特征,特别是其字义的传授则未必被强调,到了西汉后期,此书所收文字已被认为相当深奥,故而《汉书·艺文志》特别记载到汉宣帝时由于《苍颉》多古字,以至于当时“俗师”都不能识读此书,还需要征召齐人张敞这种对古文字有相当修养的学者来识读。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壹)《苍颉篇》
(一九——二一)
从双古堆大墓之墓主人汉汝侯阴侯一类王侯(北大简之拥有者,综合各种资料看,其身份似当接近)亦要重视之,乃至要用来殉葬来看,又可以使人想到,在西汉早中期这部字书似并非仅供启蒙识字之用。所以,以往研究《苍颉篇》的学者所提出的,这部书在当时具有百科全书字汇的特征是有一定道理的。在西汉早中期时,这部书应该为社会上层(及知识阶层)所必读,而与经书同等重视。因为其不仅借由字词的组合排列方式,昭示了一种对各类事物与行为依其特性作分类的框架,而且贯彻了一种对丰富的汉字词语按字义作细致分辨与系联的思维,展示了同音假借关系所体现的汉字使用特征,这些都当被纳入了社会上层所要求具有的知识范畴中。而从双古堆简本及北大简本的文本特征来看,当时供社会上层贵族、官僚使用的文本,亦当未必是闾里书师所改编的六十字一章的文本,很可能同于或类似于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所着录的那种皇家藏书本,即保留了秦本大致面貌的二十章本,北大藏汉简《苍颉篇》虽未必是此种文本,但亦应归于此类。这种本子的改编者,也可能即是专门教授官僚与贵族子弟读书的书师,此中甚或已有当时的学者。
北大藏西汉竹书《苍颉篇》相关问题
版本、书体特征及书写时间
《苍颉篇》简牍曾多次出土,主要有安徽阜阳汝阴侯汉墓传本、甘肃永昌水泉子汉墓传本以及敦煌居延汉简中的《苍颉篇》简牍。北大西汉竹书《苍颉篇》是迄今所见存字最多,保存状况最好的西汉《苍颉篇》传本,而且较多地保留着秦本原貌,仍保存有少数完整或较完整的篇章。其字体方正端庄,笔画较为浑厚,圆笔较多,书体有了波磔,时有向下延伸的长笔画。朱凤翰认为其字形仍颇近于秦隶,且多保留篆书结构。比较北大与阜阳《苍颉篇》,双古堆简本多保留了篆书的笔画,但其字形与北大简本保持一致。这就说明北大《苍颉篇》与阜阳《苍颉篇》同出一源,而阜阳简更加古朴,汝阴侯卒于汉文帝十五年(前165),北大《苍颉篇》在时间上应紧随其后,而敦煌、居延汉简中隶书更加成熟,明显处于北大《苍颉篇》之后。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壹)《苍颉篇》
(三一、三二)
北大《苍颉篇》最接近成熟汉隶的书体与定州八角廊汉墓出土的宣帝时期竹简书体相比,仍略显古朴。字书本身是标准,相对于流行的书体来说具有滞后性,北大《苍颉篇》比同期出土的其它西汉简牍《赵正》《老子》则明显偏古。华人德认为定州八角廊西汉简牍是成熟的具有波磔的隶书,北大《苍颉篇》所见字体波磔仍然不占主流,不是成熟的隶书样态。据整理者推断,北大简本《苍颉篇》的抄写年代“多数在汉武帝时期,可能主要在武帝后期,下限应不晚于宣帝”。
流传原因之一:“正字”的需要
从文献来看,《苍颉篇》原来是篆书,但是我们当代看到的大多是隶书,那么为什么《苍颉篇》以隶书书体流传呢?
两汉之时,文字的发展又与战国不同,虽然大一统的文字政策在汉代施行,但手写体的篆书随着时代之变迁而变化,且这种变化是悄然发生的。篆书隶变在西汉中期成熟,草书于西汉发轫而于两汉之际成熟,东汉末年,楷书、行书出现。在曹魏时期,楷书已经成为上奏皇帝的“章程书”,行书也称为“行狎书”应用在尺牍中,用来交流,故而有“相闻者也”之说。因此,汉代的文字在书体上的变化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剧烈的时期。
汉代的书籍都是靠传抄,汉代官方的藏书机构称为石渠阁、天禄阁、麒麟阁、兰台等,这些藏书被称为“秘书”。西汉时,汉武帝就设立了藏书的方式,有专门的“写书之官”,汉代的书籍都是靠着官方与民间的抄手传抄的。在传抄的过程中自然会出现很多讹误、异体及遗漏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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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三四)
东汉时“校书”成为一种制度,并设立专门的机构“校书部”和官职“校书郎”。典籍中多有记载。但是,即便是建立完善的藏书之所与校书之官,在文字应用的过程中仍然存在大量的曲解、讹误与任意解释的情况。两汉时代以官文书的颁布与传递作为主要的行政手段。在文书行政中如何使命令上下畅通,在书籍传抄过程中如何保证文字的使用的规范性,文字的正确使用就成为重中之重,必然要影响到社稷、文化之本;于是两汉施行严厉的文字政策,文字的正确使用的制度在汉代被称为“正字”。“正字”是指《凡将篇》《急就篇》《元尚篇》兼以《苍颉篇》所存文字样式为标准,此《苍颉篇》是汉代闾里书师继承秦代《苍颉篇》《爰历篇》《博学篇》重新编排的字书,其字体当是继承秦代的“正体”小篆样式。以字体而言,则校对的标准正是当时流行的“字书”,结构样式与书写体势必须与之相同。
文字的继承与发展,在古今书体的应用上是不尽相同的,而如何在不尽相同的基础上能够鉴往知来,则书体的正误使用,对于理解文义至关重要。我们可以把“正字”与“正文字”“通知古今文字”三者结合起来进行理解,文字为经国之大事,为治国之本,所以,文字的延续与正误就特别重要,“正字”正是要求书写规范,“是正文字”正是校正文字以防止错误。故而有汉一代以“正字”为一以贯之的政策。可见,《苍颉篇》实际上是政府统治中实用层面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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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四八)
流传原因之二:隶古定
“科斗文”又称“蝌蚪文”,孔颖达疏解时,以蝌蚪文为“古文”,这是正确的看法,但“所谓苍颉本体,周所用之”则需要谨慎待之,因为从苍颉造字到春秋战国已经上千年,文字之用,变化极致。而鲁恭王(鲁共王)坏孔子宅得到的竹简或许是因秦代焚书所藏,应该是战国时的文字。把“蝌蚪文”转化成为能够识读的隶书,并把二者进行对照,让人能够知道《古文尚书》的含义,并根据这个《尚书》校对根据伏生口授所存的本子。故而增多二十五篇。
唐代颜师古在《匡谬正俗·尚书》中曰:
以所闻伏生之书。定其可知者为隶古。定。更以竹简写之。盖言以孔氏壁中科斗文字。依傍伏生口传授者考校改定之。易科斗以隶古字。定讫。更别以竹简写之。非复本文也。近代浅学乃改隶古定为隶古字。非也。按直云隶古。即是隶古字。于理可知。无所阙少。定者。为定讫耳。今先代旧本皆为隶古定。不为古字也。
颜师古认为“隶古定”与“隶古字”有区别,并对“定”进行了解释。颜师古认为“定”的含义是“更以竹简写之”,即使用伏生口授本进行考校,把改定之意,使用隶书的字体写出来,而不是使用原来的“古文”,故而称作“定”。《古文尚书·书序》中明确提出,增多伏生二十五篇,并且历数伏生对于战国时代《尚书》本子的变化,比如把《舜典》并在《尧典》里面,把《益稷》并在《皋陶谟》里面,《盘庚》三篇合而为一,康王之诰合于顾命,等等。从清华简中我们可以知道,晋代梅赜所献《古文尚书》确为伪作,但据此决不能说没有孔安国的“隶古定”之事。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壹)《苍颉篇》
(四一、四二)
总之,在西汉武帝期间,鲁恭王的确坏孔子宅而得到了“古文”书体书写的经书,这些经书有《尚书》《春秋》《礼记》《论语》《孝经》等,其“隶古定”正是“正字”的一种变化,是为了传播经籍的一种努力。从中国书法的发展来看,“隶古定”时间实际上是联通古今文字的一种尝试,是古今文字的对话与发展。
余论
隶书本身是篆书的俗写,在先秦秦代的书体统一过程中,并非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过了一个漫长的演化过程。在演化中,有些约定俗成,从篆书到隶书较为顺畅,而有些篆书发展变化就滞后,因此有很多的篆隶书的讹变与古体今体掺杂的问题,我们可以称之为“讹窜”,这样就造成了篆隶书之间的边界混杂的现象,比如阜阳汉简中篆隶书的混杂问题,这是破体书的典型形式。作为范本的字书,《苍颉篇》是应用书体,在篆隶书“讹窜”的问题上不可避免地出现,这是时代使然,也是古今书体演变中的常态,即使在隶变完成之后,“八分”中仍然存在这种现象。
在“秦书八体”中,实际只有两种字体,一种篆书,一种隶书。而“八体”中的“署书”“殳书”“鸟虫书”等为实际应用中的不同书写形式。从简牍与碑刻的书体形式来看,不同的载体上所呈现的书体不同,比如,简牍一般由书手直接书写,呈现较为前沿的特征,比如简牍书中带有波磔的经典隶书在西汉就出现了,但是直到东汉中后期才有典范的隶书——“八分”一统天下。而摩崖刻石中有摩崖隶书书体,不同于后汉的经典隶书,并且呈现相对稳定的隶书形式,这和书写载体、书写材料的选取以及使用有很大的关系,当然,不是绝对的关系,只是不同的材料应用不同特征的书体还是客观存在的。
北大西汉竹书的风格问题
北大西汉竹书是西汉中期隶书走向成熟定型阶段的书迹,除以《仓颉篇》为代表的竹书具有一定的篆书笔意外,其他竹书多为平画宽结、相对较为成熟的隶书。其用笔谨严而不失率意,以方笔平势为主,点画平直方峻,结构紧结扁方,已完全摆脱了篆书圆转的用笔和纵引的体势,但隶书“雁尾”的笔画特征仍未完全成熟和定型,所表现出来的书法风格多样,或古朴凝重,或刚健飘逸,堪称汉隶形成、发展史中的精品。如《仓颉篇》《荆决》等,用笔圆厚而不失方峻,点画平直圆润,在掠、磔、竖等笔画中,尚存秦简之纵引笔意和笔画特征;结构扁方紧密,且不乏长方字形,呈现出凝重古朴的风格面貌。而《老子》《周驯》《节》等用笔多取逆势,率意开张,笔画谨严,波磔已近成熟,结构横扁,收放明显,风格刚健飘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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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四四)
书写者与书法风格
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研究人员认为,北大西汉竹书的主人应是王侯一级。其书写者自然也是具备较高文化修养的令史、书佐、佐史等“主书”之吏。笔者在《汉代边塞“主书”之吏与书体的演变》一文中,曾对汉代“主书”之吏做过较为详细的考察,在对古今学者“史”“史书”的解说进行梳理、考察的基础上,认为:“主书”治文书之吏,亦为“善史书”的史官。而“善史书”,首先应指主掌文书、通晓律令的能力,其次应指善于多种规定通行书体标准式样——“正字”的书写能力,不仅仅指隶书。在西北的汉代边塞出土的汉简,如居延简牍中就有许多任用官吏的档案。北大西汉竹书的书写者作为王侯一级的书吏,无疑不仅能熟练掌握篆书、隶书等书体的书写,且书写水平自然也会高于普通的书吏。
北大西汉竹书所呈现出的书体,皆为成熟的隶书和略带篆书遗意的隶书。处于隶书定型阶段的手写墨迹,在书写过程中难免无意会保留有篆书手写体的书写风格特征。所以,这种带有篆书笔意风格面貌的竹简墨迹,应该是书体在自然演变过程中书写者未完全脱尽篆书的书写方式和习惯所致。
书写内容、形制与书法风格
北大西汉竹书中虽未见文书、簿籍、律令、书信、遣策等,但皆为古代书籍,而且内容丰富,涵盖了《汉书·艺文志》中的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数术、方技等六大门类,其中有《仓颉篇》《老子》《赵正书》《周驯》《妄稽》《反淫》《日书》《日忌》等,短简均为医药书。而对古代典籍的抄录,主要以当时庄重易识的正体书书写。虽然北大西汉竹书中的隶书不乏有篆书的笔意和笔画,但隶书的基本特征已趋成熟并取代篆书的地位成为新的正体书。所以,北大竹书古代典籍皆以庄重而不乏秀逸之风的新正体——隶书书写。而且,早在汉文帝时汝阴侯夏侯灶生前诵习的《仓颉篇》,就已经是用隶书抄写的,并且像“氵”“疒”“阝”“扌”“矢”等偏旁以及“天”“女”“夫”“也”等字的写法,都与北大西汉竹书《仓颉篇》中的写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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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五六)
受简策制度的制约和影响,简牍的形状、书体和文字的书写位置、书写格式等都与简牍的形制和内容息息相关。汉时官文书,特别是帝王制、诏、敕书就有着严格的规定。《后汉书·光武帝本纪》李贤注引“汉制度”:
帝之下书有四: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诫敕。策书者编简也,其制长二尺,短者半之,篆书,起年月日,称皇帝,以命诸侯王。三公以罪免亦赐策,而以隶书,用尺一木,两行,唯此为异也。制书者,帝者制度之命,其文曰制诏三公,皆玺封,尚书令印重封,露布州郡也。诏书者,诏,告也,其文曰告某官云,如故事。诫敕者,谓敕刺史、太守,其文曰有诏敕某官。
此外,简牍的形制,依据内容、用途和材质的不同而异。古人根据简牍的形制分为:简(牒或札)、两行、方、觚、檄、笺、削衣、椠等。根据内容的不同分为:检、册、符、楬、棨等。北大西汉竹书基本全部为竹简的形制。
简牍,一般长23厘米(约为汉尺一尺)、宽1厘米、厚0.2-0.3厘米。因此,人们习惯称一尺的简牍为“尺牍”。古代对简牍长度的使用,要求比较严格。一般来说,汉代民间使用多为一尺长之简牍;皇帝的诏书使用长为一尺一之简牍,称为“尺一”;军中命名一般都写在檄上,使用二尺之简牍,《说文解字》曰:“檄,二尺书”;古代经典著作使用二尺四寸之简牍,《论衡·谢短篇》记:“二尺四寸,圣人之语”;记录法律使用三尺之简牍,孟康注《史记·酷吏列传》记:“以三尺竹简书法律也。”以汉尺看,北大西汉竹书除《日书》《日忌》《日约》等数术书长二尺,医药书长一尺外,其余典籍一般为尺三寸和尺四寸简,且宽度一般在0.7—1.0厘米左右。
书写材料与书法风格
除书写者和书写的内容、简牍的形制外,书写的材料——毛笔和竹木也是影响简牍书法风格的重要因素。
夫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任何一种艺术效果的呈现,都离不开其所使用的工具。书法亦不例外,不同书法艺术效果的呈现无不受毛笔和书写材料的制约。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中国书法是在毛笔和书写材料演进前提下发展的。而毛笔作为书法艺术表现的主要工具,在其中扮演着更为重要的角色。正如宗白华先生所说:“汉字能够成为艺术品的两个主要因素,其中之一便是——中国人用的是毛笔。”所以,研究汉代的简牍书法风格,不可忽视对汉代毛笔的研究。目前在居延、敦煌马圈湾、武威磨咀子等汉代边塞遗址和江陵凤凰山、尹湾、连云港西郭宝等汉墓中,均有汉代毛笔出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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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五八)
1931年1月,西北科学考察团就在蒙古额济纳(居延)破城子发现一支汉笔,即为“居延笔”。马衡先生记其形制如下:
笔管以木为之,析而为四,纳笔头于其本,而缠之以枲,涂之以漆,以固其笔头,其首则以锐顶之木冒之。如此,则四分之木,上下相束而成一圆管。笔管长20.9厘米,冒首长0.9厘米,笔头(露于管外者)长1.4厘米,通长23.2厘米,圆径:本,0.65厘米,末,0.5厘米。末首下端圆径与末同。管本缠桌两束:第一束(近笔头之处)宽0.3厘米,第二束宽0.2厘米。两束之间相距0.2厘米。笔管黄褐色;缠枲黄白色;漆作黑色;笔毫为墨所掩作黑色,而其锋则呈白色。此实物之状态也。
1972年武威磨咀子49号汉墓出土一支杆、颖均完整的汉笔。其长21.9厘米,径0.6厘米,笔锋长1.6厘米。外覆黄褐色狼毫,笔芯及锋黑紫色,根部留墨迹。笔杆竹制,端直均匀,中空,浅褐色,包笔头处稍有收分。笔杆前端扎丝线并髹漆,宽0.8厘米;杆尾削尖。中部隶书阴刻“白马作”三字。此笔和1957年磨咀子2号汉墓出土的一支(缺笔头)形状、制法基本相同:杆前端中空以纳笔头,扎丝髹漆以加固,笔尾削尖便于簪发。特别是笔头中含长毫,有芯有锋,外披短毛,便于蓄墨,这是汉笔的特点,比战国毛笔进步。笔杆落款,2号墓出土的为“史虎作”,此笔为“白马作”。当为笔工名字。
1985年4月,连云港新浦以南8公里处的黄石崖,西郭宝汉墓中,出土了一支汉代毛笔,笔杆末端有残长18.9厘米,木杆直径0.75厘米,笔头部分上面冒首1.8厘米,在冒首的杆端0.3厘米处向后缠以丝麻紧固笔头,用大漆粘固呈黑色,整笔残长21.2厘米。笔毫总长3.2厘米,露毫2.5厘米,笔毫为兔毫。
王充曾云:“知能之人,须三寸之舌,一尺之笔。”居延笔长23.2厘米,武威磨咀子出土汉笔长21.9厘米,西郭宝汉墓出土汉笔残长18.9厘米,敦煌马圈湾遗址出土汉笔长19.6厘米,正合汉尺一尺左右。可见,汉笔长度确有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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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九、六〇)
对于笔头的制作,晋代崔豹《问答释义第八》中记载,秦笔“柘木为管,鹿毛为柱,羊毛为被,苍毫非兔毫,竹管也”。《齐民要术》载汉魏韦诞《笔方》言笔头制作最为详实:“作笔当以铁梳梳兔毫及羊青(脊)毛,去其秽毛,使不髯茹。讫,各别之。皆用梳掌痛拍整齐,毫锋端本各作扁极,令均调平好。用衣羊青(脊)毛,缩羊青(脊)毛(疑有脱误),去羊毫头下二分许,然后合扁卷令极圆。讫,痛颉之(颉义未详)。以所整羊毛中或用衣中心(疑有脱误)。名曰笔柱,或曰墨池、承墨。复用毫青(脊)衣羊青(脊)毛外(疑有脱误)、如作柱法。使中心齐,亦使平均,痛颉,内管中,宁随毛长者使深,宁小不大。笔之大要也。”晋代王隐《笔铭》曰:“岂其作笔,必兔之毫,调利难秃(马衡先生:所谓调利难秃者,即取其强也),亦有鹿毛。”
可见,汉代毛笔的笔柱是用兔毫或鹿毫之类的硬毫,被则独用羊毫之类的软毫。且根据以上所述出土汉代毛笔实物笔头与圆径的比例,可以发现汉笔笔肚较为饱满,且笔毫末端缠紧载入笔杆达三分之一的毫(即长毫做短锋笔)。这样制成的毛笔笔锋尖锐圆健,不易散毫,且蓄墨量大,正适合了汉简隶书中波磔大幅度提按动作的表现,以及迅疾和痛快沉着的长竖及掠磔之笔的书写,使书写者在连续快捷的书写中使转自如,得心应手。
魏晋以前,纸还未普遍运用于书写,书写材料主要为竹、木简牍。《说文》曰:“简,牒也,从竹间声。”牍,从片,片是剖开的木。《说文》曰:“判木也,从半木,凡片之属皆从片。”所以,竹质的被称之为“竹简”,木质的被称之为“木牍”。南方盛产竹子,书写材料以竹简为主;北方少竹,书写材料以木为主。竹木条最后成为书写材料需要经过几道工序。首先,要将片解出来的竹、木条,进行“刮削”,使其平整、划一,并将书写的一面打磨光滑。其次,还要对竹、木条进行“杀青”。“杀青”,即用火把竹、木片中的水分烤干,一为防止腐朽,二为防止书写过程中渗墨。此外,木牍在“杀青”定型后,需要涂刷胶以防止渗墨。经过处理后的竹、木条平整、光滑,与毛笔的摩擦较小,便于书写,容易表现出圆润、飘逸的线质和风格特征。
综上所述,书写风格的形成是书写者在书写内容、简牍形制和书写材料等因素共同作用下呈现出来的。它们之中任一的改变都可能会对书写活动和书法风格产生影响。书写者书法水平的高低,书写内容、形制以及材料的不同,共同促使了书法用笔的拓展,进而引发汉字笔画形态、结字体势的变化,促使书法艺术风格的演变乃至书体的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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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