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畫之道,肇自於點,積點成線,積線成面,此乃萬象之基也。畫者以筆墨為器,以心靈為鑰,點染之間,筆筆可見書法之韻味。畫之妙,在於筆墨之運用,而非單純形似物象。
畫之極致,非在於描摹物象之表面,而在於傳達物象之精神。太似則失之匠氣,不似則失之空洞。似與不似之間,恰到好處,方顯畫之精妙。世俗之人常以形似為標準,不知畫之真諦,不在此也。
畫者當以筆墨為媒,傳遞心靈之感觸,每一筆每一畫,皆需用心,不可塗抹。筆筆之間,或細膩或豪放,皆能表達畫者之意境。故畫之貴,在於筆墨本身之內涵,而非外在之形態。形似而神不具,猶如傀儡,徒有其表;形不似而神獨具,猶如仙人,自有其韻。
是以,畫學之要,當從心出發,以筆墨為媒,表達畫者之心像。不拘泥於外在之形似,而追求內在之境界。故曰:“似與不似”,皆世俗之說也,蓋畫之真諦,不在於外在形似之爭議,而在於筆墨本身所蘊含之內涵與形式之美感,此乃畫藝之獨立審美價值所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