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扰谁?女子对声音太敏感,报复楼上“扰民”邻居,法院这样判

龍族趣事 2024-09-08 01:48:08

(来源:极目新闻)

日前,浙江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一起“扰民”纠纷案正式生效。

这起案件既常见、又特殊,为什么这么说呢?继续往下看。

该案件纠纷的起因,是因声音扰民引起。

案卷中显示,当事人之一王女士住101,当事人之二张先生住楼上201。

王女士称自己对声音很敏感,楼上张先生一家发出的噪音经常打扰到自己休息。

而王女士所指的这些噪音都是张先生一家日常生活中发出的声音,比如:洗漱,洗澡,小东西掉落地面等一些声音。

可王女士却称,这些声音打扰了自己的正常休息,甚至要求张先生晚上10点以后就不能再用马桶。

交涉后,张先生换了静音拖鞋、铺了地毯等,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但王女士还是觉得吵,并且用震楼器、共振音响、敲击柜子等方式报复张先生。

这样一弄,反而吵的张先生没法在自己家里正常生活下去,无奈他在本小区另租了房住,先后把自家的房出租给了两个人。

可王女士依然嫌吵,采用同样的方式报复,导致两个租客也没法住下去,相继退租。

王女士这样一折腾,使得张先生的房屋无人敢租而闲置。

忍了两年的张先生忍无可忍,将王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租房费、中介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28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先生并不是故意发出超常的噪音,王女士采取极端的方式报复,有失妥当,支持了张先生的诉求。

最终,法院扣除张先生出租房屋获得的费用,判王女士赔偿张先生租房费、中介费合计17600元,外加精神损失费2000元,共计19600元。

王女士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经审理后,维持一审原判。

噪音扰民确实是很烦人的一件事情,但本案中张先生一家正常生活发出的声音能叫噪音吗,哪个人生活中能不发出声音呢,只要是活人,就不可能不产生声音。

而按照王女士的诉求,是不能让张先生一家发出一丁点声音,实乃强人所难,她自己是否能做到呢。

从王女士反映的情况来看,是她自己对声音过分敏感,不是应该她自己选择一个比较安静的地方住吗。却反过来折腾张先生一家,甚至恶意报复。

像王女士这种对声音过分敏感的状况,是不是也是一种病呢,或者是一种声音洁癖。

另外,在对张先生的赔偿款中,为什么要扣除张先生出租房屋所得的费用呢,这部分钱不是他应得的吗,与赔偿款有关系吗。

纵观整个案件的过程,是张先生家的噪音影响了王女士休息,还是王女士影响了张先生的正常生活,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结语:

维护自身权益是公民的权利,但王女士因自身原因而引发的这起纠纷案件本不该发生。

邻里之间,需要相互的理解和包容,王女士如果能先从自身找原因,或许这起纠纷案件就不会发生。她采取扰民的极端方式报复,更不可取。

为法院的判决点赞!

大家认为这起纠纷中到底是谁打扰谁呢?

大家觉得王女士对声音极其敏感,属于什么状况呢?

你遇到过对声音如此敏感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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