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倩倩我的天 2024-10-31 14:25:09
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肉类食品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生产、经营存在添加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涉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 (二)收购、贮存、销售以及加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违法犯罪线索; (三)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以及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违法犯罪线索; (四)夜市烧烤店、火锅店、大排档等餐饮服务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采购、制售假冒牛、羊、鸡等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线索; (五)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违规使用鸡、鸭等其他肉类冒充(掺入)牛羊肉及其制品等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线索; (六)未经许可从事禽畜私屠滥宰、不按规定自行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等违法犯罪线索; (七)符合生猪定点屠宰条件,未经定点屠宰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以及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犯罪线索; (八)非法捕杀、运输、经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九)其他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及肉类产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线索举报说明 (一)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时间、地点、类别等,举报违法犯罪事实有实物、图片、音视频等必要的证据。 (二)举报人要实事求是,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线索的,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公开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四、线索举报方式 可通过电话、信件和实地举报的方式提供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电话:联系人汪,19855009939;联系人熊 19855009026 来信地址和举报地址:天长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天长市天康大道西9号) 特此通告 天长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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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0-31 17:46

    早该全国征集,不过聪明的中国人是不会让你查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