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9月19日),湖南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9月19日,刘某杰遇害案发生以后,刘某(男,60岁)为博人眼球,蓄意编造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警方依法对刘某行政拘留10日。
公安机关提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依法依规文明上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守护清朗网络空间。
此前报道
刚刚通报:刘某杰(女,58岁)遇害,2名嫌疑人坠亡
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
今晚(9月19日),湖南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9月19日,刘某杰遇害案发生以后,刘某(男,60岁)为博人眼球,蓄意编造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警方依法对刘某行政拘留10日。
公安机关提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依法依规文明上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守护清朗网络空间。
此前报道
刚刚通报:刘某杰(女,58岁)遇害,2名嫌疑人坠亡
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
这跟抓到一个路人就说是凶手有什么区别?到底造了什么谣?
那三人咋一块意外的
到底说啥了
警方终于反应迅了!
超过这么久了,怎么还没公布案情基本情况,是不是警方有什么难处!性质还是比较恶劣啊
那什么是真实的消息?
快破案!!
该抓,这种人无事生非吃饱了撑得。
这叫死无对证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