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男子为防漏水装阀断水,邻居索赔50000,法院判了

亚成聊社会事 2024-11-19 12:28:39

长春一男子因卫生间漏水,怀疑系楼上邻居防水问题,擅自安装控水阀导致断水,引发邻居诉讼,索赔5万元。法院判决支持邻居的赔偿要求,酌情判定赔偿1万元水费。双方均提起诉讼,但最终维持原判。对此,有人直言楼上的行为是无赖之举,明显是下水管道漏水,却反推责任。有人质疑法院判决不公,认为法官无视事实,起诉法院判决不公。他们指出,即便每月只用一瓶水,一万元的水费也过于高昂。漏水照片难道不是证据吗?为何还需其他证据?

对此,有人直言楼上的行为是无赖之举,明显是下水管道漏水,却反推责任。有人质疑法院判决不公

显然,水印迹清晰可见,楼上应立即检查。法院看似忽视了解决问题与否以及是否激化矛盾,导致类似事件频发。棚顶水渍,无论原因,都应视为楼上责任。依据“谁使用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棚顶水渍不可能是楼下渗上,楼上用水也不可能流至楼下,楼下无权控制安装阀门。另外,楼上水渍显然非楼下喷上,法官的判决令人费解。一个月使用1万水费,显然不切实际。法院的判决似乎有失偏颇,楼上应为漏水负主要责任,应责令整改并赔偿损失。楼下断水虽事出有因,但行为失当,应根据用水损失赔偿,最多1000元。

楼顶漏水非楼上之责,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立法的初衷不就是为了解决问题吗?个人认为,法院应判决如下:1、确定漏水点,修复并按价赔偿;2、权威部门定性责任方;3、责任方承担维修费用、律师费及受损方损失;4、断水方受行政处罚,可申请补偿。若不安装断水阀,楼下将全部被泡,损失可预知。法院对此视而不见,令人质疑。楼上漏水,屋顶停水后即无渗漏,证明楼上防水存在问题。法院的一审、二审判决引发民众不满。楼上住户行为恶劣,应从自身出发,避免矛盾升级。

另一案例中,楼上住户对楼下漏水问题积极处理,及时修复防水,避免了更大的损失。这表明,楼上断水确实证明其防水存在问题,法院的判决令人质疑。楼下安装水阀是为了保护自身权益,不应赔偿楼上水费。因为楼上存在过错且拒不整改。法院应查明漏水原因,避免和稀泥般解决问题。

关于漏水原因,法院应关注关键证据,如关闭水阀前后的照片,以此判断漏水原因。自来水、燃气等主管道不应穿过用户家庭,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打开顶棚,查找漏水原因,并非难事。邻居之间应和谐相处,协商解决问题才是正道。法院不应忽视重点,应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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