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是从电影《末代皇帝》开始认识宣统帝溥仪,包括小岩也是如此,不知朋友们看电影时有没有注意到一个点,就是他的日常生活大多围绕着各种兴趣,斗蟋蟀、骑单车、打网球、买洋货......多不胜数,我们能想到当时最新潮的东西,溥仪基本上都略懂,可以称之为二十世纪初最强潮男了。
溥仪为什么那么喜爱这些新颖的东西?
这要归咎于生活的冗沉不变,他就像一尊被供奉的神像,放在紫禁城的一方小天地,哪里都去不了。
他被拉上皇位那年只有3岁,从帝位上退下来时只有6岁,孤独、沉闷、陈旧、保守的紫禁城就像一所大监狱。溥仪的身边没有真正的朋友,只有一群遗老、一些太监和几个太妃。他对外面的世界始终充满好奇,在那个风云际会、思想更易的时代,期盼哪一天能够像鸟儿一样冲破密不透风的朱门金殿,体会时代的交互激荡。
随着年龄增大,溥仪变得愈来愈叛逆,时不时就要反抗一下陈腐的制度。13岁那年,一位名叫庄士敦的英国人来到紫禁城担任帝师,扛下教导末代皇帝溥仪的任务。庄士敦的出现,为百无聊赖的溥仪增添许多乐趣,别人都把他当成皇帝,看作复辟或保住利益的工具。只有庄士敦把溥仪当成成长中的孩子,希望他健康成长,进而能自我保护。他提供给溥仪的远不只是文化知识,还有看世界的眼睛,溥仪发现原来世界上不只有四书五经与伦理纲常,还有如此多光怪陆离的新鲜事物。
溥仪就此发现一个新世界,在庄士敦的影响下,溥仪戴上眼镜、吃西餐、听西洋音乐、打网球,在宫里装上电话,甚至剪掉头上的辫子,模仿老师的服饰,将自己打扮成洋绅士。虽然大部分时间,溥仪都不知道如何才能把自己打扮得得体,经常弄得不伦不类,或是“把领带像绳子似地系在领子外面”,但在试误学习之下,溥仪逐渐了解西方文化的底蕴脉络。
日落的紫禁城中,溥仪散播着追求进步的热情。有一次,溥仪看到国外杂志的装潢照片,觉得非常新潮,随即让内务府购买洋式家具。在养心殿装设西式地板,甚至将昂贵的紫檀木装炕桌换成“抹着洋漆、装着白瓷把手”的炕桌,片刻不得安宁之下,原本老旧陈腐的紫禁城,似乎变得热闹活泼起来。
溥仪请庄士敦为自己取了亨利的洋名,皇后婉容成为伊丽莎白,御弟溥杰则被赐名威廉......看着那些老宦官们生气的模样,溥仪窃窃地笑了起来。除此之外,结婚前后,溥仪还曾仿照西方的婚姻文化,为一后一妃准备自己的小情趣——结婚对戒。他叮嘱师傅制作银制对戒,在内壁刻上“I love you forget me not”(我爱你,不要忘记我)。比起同一时代大情圣的追求方式,如沈从文以情书告白、金岳霖熬鸡汤示爱,溥仪的做法显然浪漫许多。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溥仪和婉容保持亲密情感,一起吃饭,一起玩耍,或是整天忽而中文,忽而英文,有时明明就在旁边,却要写英文信和对方说话,这种情趣,大概只有他们才会明白吧。还有一回,两人坐着小汽车出宫往颐和园,行路期间,溥仪一直催促司机加速,最后竟然开出时速六、七十公里以上的疯狂速度。随同出行的大臣绍英吓得紧闭双目,大呼南无阿弥陀佛,溥仪小两口则兴奋异常,将脸贴在车窗玻璃,看着飞速而过的景物,乐得合不拢嘴。
清朝崇尚骑射,自建国以来便有“弓矢定天下”的说法,身为满人皇族的后裔,骑射基本上是成长中不可避免的功课,从顺治开始,皇室就明文规定10岁以上的爱新觉罗氏嫡系,每隔10天到校场进行一次骑射演习。
不过到了溥仪这辈时,这种硬性规定已经没有多少束缚性,只是空头条文罢了。溥仪知道骑射早已毫无实用性,留下来只是因为政治原因。经过百般闯关,甚至罢课不学,最终溥仪免去这门三百年来的习俗。
溥仪直到成年前都不会骑马,但他有个老祖宗不会的东西,就是骑脚踏车。溥仪的小舅子润麒不知从哪里搞到一辆脚踏车,“自己有了好玩的新鲜玩意儿,总忘不了同样贪玩的皇帝姐夫。于是我把自己家的这辆自行车骑进紫禁城”。
都说男人都喜欢机械,溥仪一见到脚踏车,简直乐坏了,他望着精密的链条与轮轴,两眼不自觉地发光。尽管润麒被宫廷师傅陈宝琛训斥得不轻,但溥仪没有理会,很快,内务府受命从英国、德国、法国购买二十余辆脚踏车,且在御花园建造一间车库,专门存放溥仪的这些宝贝。
紫禁城的宫门都有高高的门槛,骑到门下就得下来牵车,这让溥仪感到很不尽兴,于是他大手一挥:“把祖先在几百年间没有感到不方便的宫门门槛,叫人统统锯掉”,据统计,被锯掉的门槛不下三十处。
有了场地和车,溥仪欣喜地把亲朋好友都叫来,将脚踏车排成一线,让婉容、润麒,还有自己的妹妹与伴读们挑选坐驾,一起练习骑车。永和宫的端康太妃当时年近50岁,行动不便,溥仪为了让她享受驰风的快感,特别订制一辆经过改装的小三轮车,让她能在永和宫院内对着大铜缸兜圈。
当时的故宫在溥仪的倡导下,骑脚踏车一度成为皇宫中的时尚运动,这一嗜好跟了溥仪一辈子,后来根据《时代周刊》所述,溥仪竟然练成可以让前轮悬空,只用一个后轮就能骑行的绝技。可以想象,溥仪的车技已经炉火纯青。
欢迎来到溥仪的rap秀身为一名皇帝,如果不会吟几句诗,肯定上不了台面。溥仪留下来的诗词不少,且由于身处在大时代的环境下,他在人生的各个时期,基本上吟出的诗词风格都有所不同。以决定人格发展的青年时期来说,溥仪在先后总共呈现出三种不同风格:
一、恶搞古人风。
还记得12、13岁那年,每天在课堂上慵懒地撑着下巴,读着语文课本的日子吗?那时的溥仪还年轻,就像是中学时期的我们,丝毫看不起古人的诗词,对自己充满迷之自信。他那时喜欢恶搞古人的诗词,曾模仿唐代诗人刘禹锡的《陋室铭》,撰写《三希堂偶铭》,刘禹锡写“笑曰何陋之有”,溥仪就写“笑曰何太平之有”,这放在过去可是大不敬的事情。(题外话:后来溥仪投稿至上海《逸经》杂志,结果竟然就这样顺利发表了)。
二、北京西皮风。
进入15岁后——相当于高一的年纪,溥仪开始喜欢北京的地方音乐,他的诗词风格大变,从“恶搞”走向“接地气”,用词风格明显受到北京特有曲艺“数来宝”的影响,据说这是源自民间乞丐要钱的一种手段,念起来要够幽默风趣、浅显易懂,且富有节奏。有一次,溥仪嘱咐宫中的番菜膳房制作西餐,随手赋无题诗一首:
明日为我备西菜,牛肉扒来炖白菜;小肉卷来烤黄麦,葡萄美酒不要坏。你旁看,我吃菜,一旁馋坏了洪兰泰。口中涎,七尺长,一直流到东长廊。
这首快板式的诗,读来非常顺口,美食上来的那种欢快,那种我馋死你的得意劲儿、调皮劲儿、促狭劲儿,一览无余,这哪里是个皇帝?分明就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富家少年,足以把溥仪刻板的历史形象一举颠覆。
三、超级白话rap风。
到了青少年时期的尾声,溥仪诗词风格进行大转变,显得非常前卫。17岁那年,五四运动后,国内学术圈的活跃氛围,各种要求白话文创新的声浪此起彼伏,溥仪虽然在深宫之中无法参与,但心驰神往,曾仿照胡适的文风,创造了一首新诗:
灯闪着,风吹着,蛐蛐儿叫着,我躺床上看“book”。
月亮出来了,风息了,我冲着月亮鞠躬,一面说荷叶屏似的月亮,亨利来了!
可别看这首诗没什么,其实里面隐藏着一段小故事。民国成立后,溥仪在紫禁城里深居简出,一直对外头感到好奇,他看过胡适写的《尝试集》,在电话簿里找到胡适的联系方式,邀请他来家中做客。这次心血来潮的会面虽然只有约二十分钟,但意义非凡,他们讨论《尝试集》,这部作品得到了溥仪的极高评价。
经过这次会见,溥仪愈来愈喜欢白话文,对他来说,胡适就是偶像,他是在外头呼风唤雨的狮子,一个真正能决定自己命运的自由人。溥仪留下的诗词中,不乏有胡适的影子出现。《尝试集》最前卫的一句就是将英文与中文混搭在一起,形成一种“新旧杂糅”的诗,例如《赠朱经农》:
旧事三天说不全,且喜皇帝不姓袁。更喜你我都少年,辟克匿克来江边。
将野餐的英文“picnic”直译成“辟克匿克”,实在有点阴阳怪气。事实证明,这种新诗是失败的,保守派看不惯这种怪诗,新学者也无法接受这四不像的东西。而溥仪作为胡适的死忠迷弟,当然是要捍卫到底,遂有那首中英混杂的怪诗。
不得不说,溥仪确实很有现代诗人的底子,他作诗很轻快,有种饶舌歌手的韵味,而且对比胡适的“晶晶体”可以发现,溥仪的诗虽然夹杂英文,但整体看起来却很顺畅,丝毫没有一点“硬要”的感觉。只可惜18岁那年,由于各方势力的角逐,溥仪被迫离开紫禁城,前往天津定居七年。倘若他能待在皇宫安安分分搞文学创作,语文课本上说不定会多一首溥仪的现代诗。
天津:民国的时尚胜地溥仪被逐出宫殿,有好处也有坏处。坏处是,从此丧失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威,成为一名再普通不过的人;好处是,他现在能自由自在做自己,不用顾及王公大臣们的观感,也不用再穿不舒服的龙袍。当时不少下野或失势的政客、将军都喜欢去天津居住,包括溥仪。追究原因,无非是三点:
一、 作为最早开放的城市之一,生活水准较高,在这里安享晚年较为惬意。
二、 由于经济发达,天津的生活基调属于慢生活一类,简单快乐,与世无争。
三、 有众多租界,享受治外法权,无论是南方的革命党人,还是北方的大小军阀,都不敢进去调皮捣蛋,比在紫禁城安全。
漫长的七年间,溥仪过上真正意义上想要的潮流生活。他就像初入大观园的刘姥姥,“一块留兰香牌口香糖,或者一片拜耳的阿斯匹灵,这几分钱的东西就足够使我发出喟叹”。
溥仪购置大量奢侈日用品,戴上礼帽、穿上燕尾服、手执拐杖,开着价值三千四百大洋的红色别克大轿车(同时期的胡适只能开市值十三大洋的二手破车),出入起士林餐厅购买正宗的德式点心和糖果,或者载着婉容到惠罗公司血拼,那时的出行常会惊动京城,有时凑热闹的群众太多,挡住了路,还有当地警察出面护送,声势简直比慈禧太后还显眼。
在气氛优雅缓慢的天津中,溥仪还养成搜集东西的嗜好,集邮成为他的兴趣之一,但毕竟自己家财万贯,比较没有难度,很快就把日本和中国的各类型邮票搜集齐全。后来,溥仪加大难度,改成搜集那个年代的各类大人物签名照,除此之外还要提上款,写着“赠给溥仪先生”之类的字样。
为了完成这项挑战,溥仪多次拉下脸皮向各国政要索取照片,甚至不惜“滥用潜规则”。那时各国有个不成文的礼节,就是假如我送你亲笔签名照,那你就得投桃报李,回赠你的亲笔签名照才行。英王乔治五世的第三子访华时,溥仪抓准时机动用潜规则,给他自己的亲笔签名照,请他托付英王。这个机灵的小算盘还真的如愿以偿,“英王来信向我致谢,且把他的照片交英国总领事送给我”。
除此之外,溥仪还曾透过意大利总领事和意大利国王互相交换亲笔签名照,诸如其他国家,如美国或俄罗斯的外交部门,也或多或少被这位小逊帝的“垃圾邮件”骚扰过。
网球王子?不,网球皇帝!在天津,溥仪对西洋运动产生浓厚兴趣,首先看上高尔夫,仿照杂志上的明星球员,专门定制时尚的宽松毛衣和斑点袜子、报童帽,且在自己的大豪宅静园修建小型高尔夫球场练习球技。夏天到了,天气炎热,溥仪便脱下衬衫,裸着上身和随从打球。
一次和亲朋好友的聚会,溥仪想借机推广高尔夫的优点,便拉着妹妹韫颖到高尔夫球场挥击,没想到她弱不禁风,操作球杆不慎,竟挥击到溥仪的眉骨,顿时鲜血直流,众人赶紧把他送到医院就诊,缝了两针。从此以后溥仪见到高尔夫就怕,只能改玩网球了。
溥仪又在静园修建网球场,没有对打的朋友,便请侍从一起玩。溥仪嘱咐侍从全力以赴,允许他们可以在球场上赢他,不过他似乎很有天分,侍从们完全不是对手。久而久之,溥仪觉得和他们练习球技不会进步,于是听从旁人的主意,把软式网球改成硬球,这样一来球的速度更快,打起来更有难度。
溥仪愈打愈带劲,球的速度愈来愈稳、愈来愈快,大有球员的架势。后来他觉得自己可以出师了,决定举办一场网球比赛,取名为“宣统杯”,特地定制银质奖杯,比赛场地直接选在静园内部。结果竟办得出奇成功,全华北的体育好手全都闻风而来,连日本体育会庭球部都特地跨海来比赛。在掌声与惊叹声中,溥仪享受着天津媒体的争相报道,时间似乎在欢乐中不知不觉地度过了。
天津生活一段时间后,溥仪觉得“这个环境远比北京的紫禁城舒服,我有了这种想法:除非复辟的时机已经成熟,或者发生不可抗拒的外力,我还是住在这里的好”。就这样,溥仪忘记那个牢不可动的“重登九五”,再次为“帝”的梦想。不过,后来臭名昭彰的孙殿英盗墓事件,惊醒了溥仪,他重新意识到自己的身份,以及与生俱来的本分。
其实溥仪之所以当上所谓的“汉奸”,九成要归咎于民国的不守信用。如果不是冯玉祥在1924年撕毁条约,使溥仪被迫离开紫禁城;如果不是阎锡山在东林盗墓案包庇孙殿英,使溥仪燃起复国之心,他未必会对曾经敬仰崇拜的那个新兴、民主的民国失望。溥仪觉得国家辜负了自己,转而把希望都寄托在日本人身上,在日本人的安排下,他悄悄地来到东北发布宣言,于1934年3月1日正式登基称帝,年号康德,从此开始11年伪满洲国皇帝的生涯。
或许溥仪是认为,如果依靠日本人,自己就再也不用受各路军阀欺负,可惜在毫无势力的情况下,谁都想欺负他。溥仪在东北的生活不顺心,日本人不同意他完全恢复祖制,只准君主立宪,加上有关东军控制,下有郑孝胥掣肘,他只是个毫无权力的傀儡罢了。更让溥仪感到空虚压抑的是,他与婉容的爱情也走向了终点。
溥仪与婉容在紫禁城时,爱情关系虽然不被别人理解,但彼此明白对方;知道对方的缺点,却依然执着爱着,彼此尊重,彼此珍惜,一起谈论远景,共同对抗老旧的制度。可是到了东北,夫妇发生矛盾,婉容仍是那个婉容,保持初衷,想要自由,但溥仪却为了恢复祖上的荣光,走向自由的对立面。婉容曾多次策划逃跑,最终却由于有人告密而失去机会。
随着婉容一头栽进鸦片里,溥仪从此不再开心,他尝试当时所有能想到的娱乐活动,甚至在日本教官的指导下,重新学习幼年时不喜欢的骑马。然而蓦然回首,即使拥有家财万贯,即使可以在帝宫中享用最好的西餐、最美的洋酒,听着欧洲进口的黑胶唱片,和精通英语的助理打交道,但没有自由,他始终快乐不起来。
孤独少年昔日,他无自由,却追寻自由,他是有目标的,就像是黑夜中朝月亮奔跑的孩子;今日,他没有自由,明白自己一生得不到真正的自由,清楚历史给予他的使命,身不由己,就像是被吹熄蜡烛,笼罩于黑夜中的探墓人。
溥仪是中国封建历史上的最后一位帝王,但他不是样板化的皇帝。回看溥仪一生,与其将他称为皇帝,不如把他视作一位再普通不过的凡人。
表面上看,溥仪拥有凡人不能及的一切,有钱有势,还有非常漂亮的老婆,能搂着婉容的腰,在百货公司购买许多昂贵的洋货与服饰;能在北京的路上吩咐司机把油门踩到底,尽情享受被瞩目的感觉;还能有闲情逸致搜集邮票和签名照。
历史最不能细看,溥仪虽然有这些兴趣,且对待自己所爱嗜好近乎于痴迷,但当新鲜感褪去后,他却急于抛弃;什么都想碰一点点,但什么都不是非常精通;他这一生似乎都在等待着什么,但最终什么都等不着。当我们细细追究其各种奢华的兴趣、新潮的举动,将发现光鲜亮丽的背后,其实就是个过分孤独的少年。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