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记者真厉害!杭州大妈被孙女自行车绊倒,竟让物业赔了1.5万

千百度篮球视角 2024-07-23 13:23:46

大妈在小区内带孙女玩,不小心被自己孙女的自行车绊倒,导致骨折,竟然找到物业索赔6万,面对无耻的索赔要求,物业断然拒绝,大妈一气之下,找来记者帮忙,在记者有理有据的帮助下,终于获得了物业赔偿。那么记者是怎么说服物业赔偿的呢?

祁大妈是一位慈祥善良的老人,自从儿子结婚有了孙女后,就搬到了住在浙江杭州儿子所在的小区,与他们一起住,平常的时候,带孙女就成为了大妈一整天的工作。

时间一晃就是5年,在这5年里,祁大妈尽心尽力的照顾着小孙女,对她非常的宠爱,无论走到哪里,祁大妈都是陪在旁边。尤其是买了自行车后,祁大妈跟的就更紧了,生怕孙女摔着。可是让祁大妈想不到的是,孙女确实被她看护的很好,可是她自己却发生了意外。

2024年5月份的一天,吃过晚饭后,祁大妈就陪着孙女出门玩了, 孙女将小区的游玩设备玩了个遍,又玩了几圈自行车,眼看着天色已经黑了下来,祁大妈就想要带着孙女回家。

可谁料孙女没玩够,说什么也不肯回家,祁大妈在劝说无效后,只能够采取绝招了,于是就推着孙女的自行车先走,边走边冲孙女喊道:“你不回去,我自己回去了,你就自己一个人在这玩吧。”

平常的时候,只要这样一弄,孙女就会在后面跟着她回家。但你那天也不知道孙女怎么了,就是不回家,还在后面大哭大叫的。

这可把祁大妈心疼坏了,赶紧想要过去看看,就在她准备跨过自行车的时候,意外发生了,祁大妈意外的被自行车绊倒了,膝盖直接摔倒在了地上,祁大妈毫无防备,摔得很是不轻,疼得老泪纵横。

祁大妈尝试活动下膝盖,但却疼的厉害,根本站不起来,于是拿出手机给儿子打去了电话,儿子到来后,很是心疼母亲,立马叫来了救护车。

经过检查,发现祈大妈的右腿髌骨骨折,必须要做手术。儿子见祁大妈疼的厉害,当场就让医生给祁大妈做了手术。

做完手术,祁大妈的状态也好了很多,但是还需要在医院恢复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内,祁大妈什么也干不了,这可把她憋坏了,无聊之际,她不由得回忆了下摔伤的经过。

她记得当时之所以摔倒,除了着急之外,旁边停着的一辆平板车,也是造成她摔倒的原因,如果那快没有停着平板车,那么她不一定会摔伤。她的摔倒,明显与物业的管理不当有关系。

于是在休养了一段时间后,就办理了出院,祁大妈拄着拐杖就找到了物业,认为自己摔倒是因为物业乱放平板车导致的,向物业索赔手术费和后期的营养费用合计6万元。

物业对此事十分重视,立马查看了监控,发现祁大妈摔倒的旁边,确实停着一辆平板车。这个平板车不是物业人员放的,之所以放在那里,是其他人使用之后,私自放在了那里,物业人员都是要求他们放在指定位置的,而且自始至终,祁大妈也没有碰到过平板车。所以,物业方面以祁大妈是被自行车绊倒的,与平板车没有关系为由,断然拒绝了祁大妈的索赔。

看着物业不愿承担责任,祁大妈在朋友的建议下,求助了记者。

记者在了解完事情的经过后,认为物业应该做出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次事件中,物业作为小区的管理人员,可以被看做是行为人。物业应当尽到管理责任,比如,楼道乱放杂物,引发火灾等事故的,那么物业一定是有责任的。而平板车不管是谁放在那的,物业都应该在第一时间将他推到安全位置,平板车出现在人行道的位置,这就是物业的失职,所以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要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在记者有理有据的陈述下,物业方面决定赔偿祈大妈1.5万元。对于这样的结果,祁大妈也很是满意。

对于此次事件,有网友认为,祁大妈是被孙女的车绊倒,理应向孙女赔偿,与物业的关系并不大。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么?欢迎大家讨论

(信息来源:1818黄金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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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阅读:7780
评论列表
  • 2024-07-23 15:01

    这大妈可真是“善良”,这记者可真是“专业”!

  • 2024-07-24 15:59

    人无耻不要脸到什么程度了?

  • 2024-07-23 15:27

    对于这样的结果,祁大妈也很是满意。hen,呸!!!

  • 十月 35
    2024-07-24 13:12

    无赖,死了才好

  • 2024-07-25 15:03

    什么东西!道德败坏的玩意!中国以前的好风气都被这群人渣败坏了!

  • 海风 33
    2024-07-24 10:59

    平板车离事故现场几米远都能被碰瓷?记者是律师伪装的吧?这种颠倒黑白的律师被榔头敲的轻了!

    一路上有你 回复:
    就像有些调解员[汗][汗][汗]
  • wwwwww 28
    2024-07-25 11:42

    我呸,老死的,自己瞎了不看路,有平板车你不会推走了在过吗?这都能去耍赖要求,毫无底线可言

  • 吴郎 25
    2024-07-24 10:11

    讹诈罪判刑坐牢

  • 2024-07-25 17:58

    还有比物业更不是东西的物种存在

  • 2024-07-25 20:56

    记者为坏人助威,无耻。

  • 2024-07-26 06:26

    坏人变老了

  • z41a 13
    2024-07-26 11:26

    摔死了更好[点赞]

  • 2024-07-26 09:09

    她善良吗?无耻之尤

  • 2024-07-26 08:50

    一万五够这老妖婆吃几年的药了。

  • 欢欢 10
    2024-07-26 06:56

    把无耻的境界抬高到了天花板!

  • Alan 9
    2024-07-26 06:31

    这是对无耻的解读吗?

  • 2024-07-26 15:20

    悲哀的不是这件事,是评论区的评论,都是日常被物业侵权的老百姓,反而圣母的站在物业一方。给你们普及一下法的精神吧,为什么物业要依法承担这近乎于勒索性的赔偿,因为我们每个居民都交了物业费,提供安全畅通的小区道路就是物业的职责,收费担责很简单的关系,赔付1.5万是因为老太太没碰上占道的平板车,真要碰上了,估计要全额赔付了,多学学法,当自己受伤害的时候记住维护自己的利益。

  • 2024-07-26 09:25

    是那个记者啊?我需要帮助

  • 2024-07-26 07:56

    太无耻!

  • 2024-07-26 07:56

    挑衅因果的后果很好玩吗?往后看,要了1.5万真敢要

  • 2024-07-24 13:30

    一些文盲加法盲的农民,就是习惯以相貌辨是非,他们看着顺眼的人,没理也有理,看着不顺眼,有理也没理,真可笑

  • 2024-07-25 18:56

    又是这个垃圾黄金眼!就是以编造博人眼球

  • 2024-07-25 22:09

    善良的老人已经变坏了

  • 2024-07-28 12:43

    发家致富有新招!

  • 2024-07-25 15:15

    又不要成本,就是要到五十也满意啊

  • 2024-07-27 00:49

    没有碰到平板车,还要求赔偿,这是什么鬼逻辑?路上摔了一跤,看见有一个汽车停到人行道上,就能要求汽车主人赔偿了吗?

  • 2024-07-30 06:37

    恶心

  • 2024-07-27 08:54

    哎呀我去,这都行[裂开]

  • 2024-07-26 16:09

    [点赞]合理合法

  • X陈 2
    2024-07-29 15:56

    有枣没枣,先打两竿子

  • 2024-07-26 08:17

    依法

  • 2024-07-29 17:54

    以后善良的老太太可能会成为贬义词!

  • 2024-07-26 23:39

    肯定是1818黄金眼了

  • 2024-07-28 18:14

    [呲牙笑][呲牙笑]中国太大了,哪都有碰瓷的[呲牙笑][呲牙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