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不动产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承租的个人不能得到不动产所有权。因为承租人没有不动产所有权,那么就不存在继承等问题,只有承租人一方变更主体等问题。当然公租房也不能上市交易,当购买者想转让的时候,国家会以一定合理价格进行回购。
公租房的所有权是不属于个人的,尽管五年的租期到期后,也不会将所有权移交给个人。
公租房五年租期到期后,最常见的情况,还是租房者向政府提出申请,由政府审核通过,准予续租。
公租房是有可能属于个人的,因为政府的规划或者政策,个别公租房会向居住房转化,个人可以购买。
公租房的租住条件
1、具有稳定的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人员;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2、符合收入限制标准,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
3、无住房人士: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注: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4、住房困难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灵活计算)
5、住房资助能力行为: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