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光电鼠标的光学引擎是通过接收图像来判定光标方位的。如果表面过于光滑,很可能无法产生足够多的漫反射光线,这样感应器所接收到的反射光线强度就会很弱,令定位芯片无从判别,由此造成鼠标工作不正常的窘况。鼠标是一种很常用的电脑输入设备,它可以对当前屏幕上的游标进行定位,并通过按键和滚轮装置对游标所经过位置的屏幕元素进行操作。
鼠标
鼠标按其工作原理的不同分为机械鼠标和光电鼠标,机械鼠标主要由滚球、辊柱和光栅信号传感器组成。当你拖动鼠标时,带动滚球转动,滚球又带动辊柱转动,装在辊柱端部的光栅信号传感器采集光栅信号。传感器产生的光电脉冲信号反映出鼠标器在垂直和水平方向的位移变化,再通过电脑程序的处理和转换来控制屏幕上光标箭头的移动。
最原始的鼠标为道格拉斯博士于1964年所设计,它是利用鼠标移动时引发电阻变化来实现光标的定位和控制的。原始鼠标的结构较为简单,底部装有两个互相垂直的片状圆轮(非球形),每个圆轮分别带动一个机械变阻器,当鼠标移动之时会改变变阻器的电阻值。如果施加的电压固定不变,那么鼠标所反馈的电信号强度就会发生变化,而利用这个变化的反馈信号参数,系统就可以计算出它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的位移,进而产生一组随鼠标移动而变化的动态坐标。这个动态坐标就决定了鼠标在屏幕上所处的位置和移动的情况,于是它便可以代替键盘的上、下、左、右四个键,让使用者可将光标定位在屏幕的各个地方。由于原始鼠标的尾部拖着一条数据连线,看起来很像一只小老鼠,后来人们干脆就直接将它称为“Mouse”,这也就是“鼠标”的得名由来。1968年12月09日,道格拉斯为其设计申请了专利。
当然,若以今天的眼光来看这个原始鼠标的确显得相当简陋,它使用全木质外壳,棱角分明,庞大且笨重,而且需要配备一个额外的电源才能够正常工作,用起来并不方便。加上使用了大量的机械组件,随着时间的积累,鼠标会出现非常严重的磨损问题。另外,原始鼠标使用的是模拟技术,反应灵敏度和定位精度都不理想。种种弊端加在一起,导致没有多少人愿意用它。但作为初生的新产品,我们不能对它苛求太多。原始鼠标的最大意义在于,它的诞生意味着计算机输入设备有了更多样的选择,并为操作系统采用图形界面技术奠定了基础,我们很难想象,如果只有键盘,用户们该如何操作Windows或者MacOS。原始鼠标是今天所有鼠标的鼻祖。
工作原理
滚球鼠标:橡胶球传动至光栅轮带发光二极管及光敏三极管之晶元脉冲信号传感器。
光电鼠标:红外线散射的光斑照射粒子带发光半导体及光电感应器的光源脉冲信号传感器。
无线鼠标:利用DRF技术把鼠标在X或Y轴上的移动、按键按下或抬起的信息转换成无线信号并发送给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