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余的解释

2024-09-02 16:21:30

刑余的解释是:1.受过肉刑;判过刑。2.指受过肉刑的人。3.指阉人。即受过宫刑的人。4.南朝宋颜延之骂和尚慧琳为刑馀。古代有髡刑,而和尚必须剃光头,故称为'刑余'。

刑余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引证解释    【点此查看刑余详细内容】

⒈受过肉刑;判过刑。引《韩非子·内储说下六微》:“刑餘之人,何事乃敢乞饮长者!”《史记·孙子吴起列传》:“齐威王欲将孙臏,臏辞谢曰:‘刑餘之人不可。’”《续资治通鉴·宋徽宗宣和三年》:“朱勔父子,本刑餘小人。”郭沫若《李白与杜甫·李白在政治活动中的第二次大失败》:“李白是经历了长流夜郎的刑馀之人。”⒉指受过肉刑的人。引《逸周书·大明武》:“六刑餘。”孔晁注:“刑餘,赦徒。”⒊指阉人。即受过宫刑的人。引《韩非子·亡徵》:“女子用国,刑餘用事者,可亡也。”《魏书·抱老寿传》:“丐乞刑餘之家,覆养阉人之室。”⒋南朝宋颜延之骂和尚慧琳为刑馀。古代有髡刑,而和尚必须剃光头,故称为“刑餘”。《宋书·颜延之传》:“时沙门释慧琳,以才学为太祖所赏爱,每召见,常升独榻。引延之甚疾焉,因醉白上曰:‘……此三台之坐,岂可使刑餘居之。’”

二、网络解释

刑余刑余,读音xíngyú,汉语词语,指受过肉刑指阉人等。

三、汉语大词典

(1).受过肉刑;判过刑。《韩非子·内储说下六微》:“刑馀之人,何事乃敢乞饮长者!”《史记·孙子吴起列传》:“齐威王欲将孙膑,膑辞谢曰:‘刑馀之人不可。’”《续资治通鉴·宋徽宗宣和三年》:“朱勔父子,本刑馀小人。”郭沫若《李白与杜甫·李白在政治活动中的第二次大失败》:“李白是经历了长流夜郎的刑馀之人。”(2).指受过肉刑的人。《逸周书·大明武》:“六刑馀。”孔晁注:“刑馀,赦徒。”(3).指阉人。即受过宫刑的人。《韩非子·亡徵》:“女子用国,刑馀用事者,可亡也。”《魏书·抱老寿传》:“丐乞刑馀之家,覆养阉人之室。”(4).南朝宋颜延之骂和尚慧琳为刑馀。古代有髡刑,而和尚必须剃光头,故称为“刑馀”。《宋书·颜延之传》:“时沙门释慧琳,以才学为太祖所赏爱,每召见,常升独榻。延之甚疾焉,因醉白上曰:‘……此三台之坐,岂可使刑馀居之。’”

四、国语辞典

宦官。

五、关于刑余的成语

刑期无刑  以刑止刑  以刑去刑  以刑致刑  刑余之人  当刑而王

六、关于刑余的诗句

彼非刑余  受德行刑余  振迹皆刑余  刑余之人  蔽日愤刑余  蔽日愤刑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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