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为了帮助更多学习优异的贫困生完成学业,2007年,我国首次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设立,奖励对象为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覆盖面将达到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意义
1、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更好的协助家境贫寒的孩子开设的奖学金。它是对得到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一个证实,并且是只授予给德智体美劳全方位发展,家庭条件有艰难的学员群体,因而此资格证书也就是学生优异成绩和充分的生活观念的一个印证。
2、得到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申请了该学业奖学金并且达到了授予标准。授予标准主要包括热爱社会主义和中国民族、支持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和高校管理制度、诚信友好、道德素质高、家庭贫困、成绩优异等。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
6、社会能力,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7、无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适合该荣誉称号的表现。
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