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款了又收到货不一定犯法。只要及时退还就不犯法。但是如果私自留下这属于不当得利,如果数额较大,卖家可能追究法律责任。买家申请退款成功交易关闭后,后续又收到卖家货物的,建议双方参考以下处理方式:如果买家需要这件货物的,建议联系卖家协商付款操作,具体的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买家已经不再需要此货物,建议联系卖家协商退货处理,具体的退货细节问题建议双方协商确认。
退款了又收到货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买东西退款的相关知识
①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②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买家既然选择了要求卖家退款肯定是对其货物表示不满意而应该在卖家将货款交回的时候也结束了二者之间的交易,但是此时物流又将货物送到手中时就不能算作是买家的所有物了而必须与商家进行协商将其送回,否则就获得的不当得利就是违法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