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只是称谓,和公公的关系这一栏应该填公媳关系;其属于姻亲关系。根据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前者是指同一祖先的血缘关系;后者是指这种血缘关系的任何血缘关系都不应具有的血缘关系,但法律确认,血缘关系与这种血缘关系具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因为它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血缘关系和血缘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这是一种假血缘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配偶的姐妹及其子女不属于直系亲属,应属于姻亲。姻亲是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但不包括配偶本身。姻亲可分为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和配偶的血亲的配偶三种。血亲的配偶,是指自己的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的配偶;如儿子的妻子,兄弟的妻子。配偶的血亲,是指自己配偶的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如妻子的父母、兄弟姐姐妹等。配偶的血亲的配偶,是指自己配偶的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的配偶,这是一种间接的姻亲关系;如妻子的兄弟的妻子。你所说的配偶的姐妹及其子女就是上面三种中“配偶的血亲”。
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爷爷奶奶与爸爸。外公外婆 与妈妈。
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中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员并不绝对有亲属关系。
亲戚,可以说是构成中国式人情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亲戚,中国人有很精辟的论断,“一代亲,二代表,三代四代不走了”,言外之意就是刚开始再怎么亲的亲戚,到后来也是如同陌生人。春秋战国纷争近五百年,要真是不打仗了论亲戚排辈分,估计舅舅姨父姑父的都叫上了。可是,春秋战国打的是难舍难分。看来,这亲戚亲戚也是有讲究的。
然而,我们口口相传的亲戚中“亲”与“戚”其实不是一回事,究竟有何区别?亲戚中的“亲”,就是你爸爸这边的亲属,指的是内亲。内亲很容易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争斗,这就是内斗的由来,所以大多数时候内亲反而不亲。亲戚中的“戚”,通常为你妈妈这边的亲属,通常称之为外戚。两汉四百年为何总是舅舅跳出来闹事,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外戚要比内亲关系近,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
对于中国人来说,舅舅的分量往往比叔叔大。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人分家的时候,一定要舅舅到场的原因,老一辈经常说的“娘亲舅大”指的就是这层关系。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历史,基本上就是内亲与外戚的斗争史。杨隋李唐皇室其实是一家人:表亲间的皇位游戏。其实不仅是中国,西方也是,一战期间,英国、德国、俄国这三个国家的皇帝是表兄弟之间的相爱相杀,罗马尼亚王室倒是德国皇室霍亨索伦家族的,结果他的立场是协约国,和德国相互针对。保加利亚王室是英国皇室萨克森-科堡-哥达家族的,结果他参与了同盟国和英国作战。
中国人由于姻亲而产生的亲戚关系相当庞杂,其派生出的各种称谓也是中华文化的一大特征。在“二孩政策”放开前推行“一对夫妻一个孩”的计划生育现实社会里,除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外,再就没有其他亲属了,称谓很是简单。甚至有人预言,叔叔、婶婶之类的名次以后将会消失。可是在过去多子女的时代和以后二孩、三孩盛行后,称谓就复杂多了。应该将“亲戚关系称谓”的教育和普及纳入中华文明礼仪教育,将民俗称谓弄准确并代代传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