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的内涵
教师职业道德是社会职业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教师行业特殊的道德要求。它从道义上规定了教师在教育劳动过程中以什么样的思想,感情,态度和作风去待人接物,处理问题,做好工作,为社会尽职尽责。它是教师行业的特殊道德要求,是调整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领导,教师与学生家长以及教师与社会其他方面关系的行为准则,是一般社会道德在教师职业中的特殊体现。教师职业道德,又称"教师道德"或"师德"。是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时所遵循的行为规范和的品德的总和。
教师职业道德的特征
教育专门性
教师职业道德的教育专门性,即教师职业道德对教育善恶的专门体现性和对教育专门适用性。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一个基本特点。教师职业道德的形成发展与教师这一行业有着密切的联系,教师职业的独特性,决定了教师职业道德的专业性。可以说,教师职业道德是关于教育领域是非善恶的专门性道德。因为它的一切理论都是围绕教师职业展开的。它不仅告诉人们教师职业何以为善的道理,而且指出了教师职业如何为善的途径。
教书和育人要求的一致性
教师职业道德的另一个特点,就是教书育人。可以说,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所在。教师职业道德的一切内容都是围绕这一根本问题产生的,都是与这一根本问题相联系的。
全面性
在古今教育发展的长河中,教师职业道德越来越丰富,涉及了教师职业劳动的所有问题,充分体现了教师职业道德内容的全面性。在教师劳动价值上,它向人们揭示了教师所从事的是人类的伟大事业,是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发展不可缺少的;在教师职业社会地位上,它肯定了教师职业的崇高性,把教师视为联系历史和未来的一个活的环节,是太阳底下最神圣的职业;在教师职业职责上,它强调教书育人是根本;在教师态度和情感上,它提倡爱岗敬业,以育人为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