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上楼物业报备给谁

2024-09-01 21:34:31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中,第37条明确规定:电动车不得在高层民用建筑和民主建筑的公共场所停放和充电。违反规定不改正导致火灾,消防救援组织应当责令改正,对经营单位和个人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