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条款需写明的内容有担保的债权范围、担保期限;定金的数额、支付定金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定金的返还等内容。但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一般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无效。【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