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行人故意撞到机动车上,导致行人死亡的,谁应该承担责任?

2024-08-31 16:28:05

行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关键在于判断行人的违法行为与事故的直接关系及其在事故中的重要性,若行人突然横穿机动车道导致司机无法反应且司机无过错,则行人可能负全责。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机动车可以肆意驰骋,因为机动车在道路上要避免事故发生是其主要责任。

法律分析

首先看当事人有无违法行为,第二看违法行为和这次事故有无直接关系,第三看这个关系在事故中有多大。如果行人突然横穿机动车道,导致司机根本来不及反应,而司机在这次事故中没有任何过错,行人就有可能负全责。这并不意味着机动车可以在道路上横冲直撞,因为行驶中机动车要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是其主要责任;等等。

拓展延伸

调查行人故意撞车案件中的责任分配方式

在行人故意撞车案件中,责任的分配方式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根据法律的原则和规定,责任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需要考虑行人的故意行为是否是有预谋的,以及是否存在任何证据来支持这一点。如果确实存在故意撞车行为,行人应承担主要责任。然而,在确定责任时,还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机动车驾驶员是否存在过失、是否遵守交通规则等。此外,还需要考虑道路条件、交通信号灯等因素是否对事故发生有影响。因此,对于行人故意撞车案件,责任的分配方式应该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的。

结语

在行人故意撞车案件中,责任的分配方式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根据法律的原则和规定,责任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需要考虑行人的故意行为是否是有预谋的,以及是否存在任何证据来支持这一点。如果确实存在故意撞车行为,行人应承担主要责任。然而,在确定责任时,还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机动车驾驶员是否存在过失、是否遵守交通规则等。此外,还需要考虑道路条件、交通信号灯等因素是否对事故发生有影响。因此,对于行人故意撞车案件,责任的分配方式应该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第七十七条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五)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三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