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性生活的义务,双方还在离婚期间而未离婚,此时还是夫妻关系,收入和支出都算夫妻共同财产,也需要恪守夫妻义务,有义务相互扶持,为家庭承担责任。但是性生活并非夫妻义务的本身,夫妻之间的性生活取决于双方自愿,需要提醒的是,违背女方意愿而强行发生性关系,可能构成刑法上的强奸。但是夫妻内强奸的案例很难以去认定,因为夫妻本是日日夜夜生活在一起,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也是理所应当的,因此很难举证去说男方违背女方意愿发生了性关系。女方想摆脱困境则只能先摆脱婚姻关系,在没有夫妻关系的干扰下,男方的任何举动都会被带上放大镜观察。如果女方在明确表示了不愿意,而男方仍然强迫女方与其发生性关系,留存明确拒绝的证据,向公安机关予以报案。特别提醒,尽量回避双方独处一室,私密空间里发生性关系公安机关通常很难调查取证,而且独处一室也侧面反映了女方对男方并不排斥,那么强奸的强迫性则难以证实,保护好自己,从小事做起。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