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驰名商标的认证

2024-08-31 16:25:34

法律分析:驰名商标不需要认证,只能由行政机关或法院认定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的事实。在商标案件中认定驰名商标需要考虑以下事项: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认识;

2、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商标作为驰名商标保护的记录,生产经营者不得在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使用驰名商标,也不得在广告、展览或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