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逃逸自首的认定

2024-08-31 16:24:41

一、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交通肇事案件如何处理

(一)交通肇事案件的处理:

1、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

2、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立案、破案;

4、侦查终结;

5、强制措施。

三、交通肇事罪判缓刑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出于过失,但过失程度不同,罪过轻重有别,应对罪过轻、较轻的人适用缓刑,罪过重、较重的不宜适用缓刑。

对罪过大、罪过较大造成事故的应予以实际处罚,判实刑,不宜判缓刑。

对于主观罪过小、罪过较小的肇事案件,因为他们主观心态是没有预见到会发生事故或已经谨慎注意而注意力度不够,对他们处罚重没有实际意义,结合其他条件,可以考虑适用缓刑。

(二)肇事的被告人除罪过小、罪过较小,还应当具有悔罪表现。

1、肇事后是否主动报警、积极施救、保护现场、将损失限制在最小。

2、肇事的驾驶员要能够实事求是的向事故处理部门陈述肇事的具体情况、原因,不推卸责任,不违心规避法律。

3、交通肇事的驾驶员及其家人要能够积极赔偿受害人及其家人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