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的执行是由公安机关进行执行的,行政拘留是没有案底的。一些犯罪行为的记录才叫做案底,行政拘留不属于刑事的处罚,不会留下相关的案底。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除以上的条件外,未成年犯罪是会有案底的,不过未成年人的犯罪资料非司法机关办案不得调阅。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行政拘留公安机关会依据规定,将处罚档案长期保存,因此,行政拘留会留下违法案底。不可以被消掉,是留在档案记录里的,除非由于数据不同步,户籍地公安机关未得知,但是处理地公安机关肯定是有记录的,而且政审不可能通过。公民犯罪记录由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负责保管,储存于内部网络,只有具备一定级别权限的电脑才可查看。他知你知,外人不知,一般不写入个人升学档案和人事档案,如果因违法犯罪行为导致党纪、政纪处分的,档案中会间接体现。对于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给予拘留处罚的,不执行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