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共有房产应按协议处理,如协议不成,法院根据财产、女方和子女权益判决。共有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也可根据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差别处理。不宜分割的房屋根据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另一方应得到相应补偿。女方条件等同时应优先考虑。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离婚时,共有房屋的分割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一)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并考虑女方和子女的权益原则作出判决。
(二)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可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有所不同。
(三)无法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以及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将其归属于一方。分得房屋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应相当于房屋价值的一半。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考虑照顾女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该内容由信金国律师和家和律云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