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城管,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是有权利行使罚款等行政处罚权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属于政府的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负责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以及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等工作。城管部门是可以对违章停车,城市有关不良行为进行罚款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七条
违反交通管理,有下列第一项至第六项行为之一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有第七项至第十一项行为之一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挪用、转借机动车辆牌证或者驾驶证的;无驾驶证的人、醉酒的人驾驶机动车辆,或者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在城市集会、游行,违反有关规定妨碍交通,不听民警指挥的;无理拦截车辆或者强行登车影响车辆正常运行,不听劝阻的;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明令禁止通行的地区,强行通行,不听公安人员劝阻的;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驾驶未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和批准行驶的机动车辆的;驾驶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辆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指挥、强迫车辆驾驶人员违反交通规则的;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街道上搭棚、盖房、摆摊、堆物或者有其他妨碍交通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