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用。
结婚后在房产证上添加另一方的名字视为对一方的赠与,该房屋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添加另一方的名字,则该房屋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要求平均分割,但若存在婚后共同偿还房贷的情况,则可以要求适当补偿。
因此,出于房主自愿,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是有用的,在房产证上添加伴侣的名字会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217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