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执法可能构成招摇撞骗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但本罪的主观恶性一般限制在“骗”的范围内,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抢劫、强奸的故意,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是一种给受害人心理上造成威胁,使之不敢反抗的手段,属于一种更为严重的犯罪。一、冒充公职人员罪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3、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二、如何举报公职人员违法:1、公民或者组织对公职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2、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3、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或者检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