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经理损害公司利益怎么办?
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经理有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同时也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牟取私利,即经理对公司还负有忠实义务。如总经理利用其职务便利,为自己牟取私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对于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董事会有权解除其总经理职务,并可要求其赔偿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股东如认为总经理的行为严重侵害其利益,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的规则是什么?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不当利益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公司的运营中,由于高管的原因导致公司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就应该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高管不配合履行赔偿的责任,也没有商量的余地,就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法院会根据案件的情况和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作出合理的裁定。
公司总经理、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因此公司总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从事某种行为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对于公司而言,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总经理承担相对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