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应准备哪些材料?

2024-08-31 16:14:14

法律分析: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应准备的材料如下: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原、被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孩子的,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

6、其他证据材料。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