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犯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情节严重的,一般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所有的档案而擅自出卖,如果行为人不知出卖的是国家档案的,不构成本罪。
一、抢夺国有档案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抢夺国有档案罪的四个构成条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在派出所治安处罚可以消除吗
治安处罚记录不能在派出所消除。所谓案底,就是指公安机关给予违法犯罪嫌疑人处罚后,所保留的案件卷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2、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3、涂改、伪造档案的。
4、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5、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6、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7、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8、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