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一审判决不服可在10日内提起上诉,裁定不服可在5日内提起上诉。
二、上诉可书面或口头提出,可通过原审法院或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
三、上诉状应包括判决文号、上诉请求和理由等内容。
四、上诉人可在上诉期限内撤回上诉,但需最后一次意思表示为准。
五、如认定原判决正确,应准许撤回上诉;否则按上诉程序审理。
六、上诉期限为10日,裁定上诉期限为5日,从接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法律分析
一、不服一审刑事判决上诉期是多久
1、被告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10日内提起上诉。
2、不服裁定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5日内提起上诉。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二、刑事诉讼上诉程序是怎样的
1、上诉可以用书状和口头两种形式提出。口头上诉应当制作笔录。
2、上诉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1)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2)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3、上诉状内容应当包括: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第一审法院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上诉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是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提出上诉的人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
4、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是否提出上诉,以他们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
5、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撤回上诉;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应当不允许撤回上诉,并按照上诉程序进行审理。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对一审刑事判决不服的被告人应在收到判决书后的10日内提起上诉,对裁定不服的则应在收到裁定书后的5日内提起上诉。上诉可以以书状或口头形式提出,并应包括相关的内容和要求。上诉可以通过原审法院或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法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移送上级法院。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予准许。上诉人在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由二审法院进行审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撤回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第一审程序第四节速裁程序第二百二十五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第一审程序第一节公诉案件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第一审程序第一节公诉案件第二百零五条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