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的条件有哪些

2024-08-31 16:08:41

一、构成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的条件有哪些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档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档案的灭失、毁损往往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为了加强对国有档案的保管、利用,惩治严重妨害国有档案的犯罪十分必要。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抢夺国有档案罪如何量刑

抢夺国有档案罪的定罪量刑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抢夺国有档案罪,是指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该行为,即构成本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行为人不知抢劫的是国家档案,不构成本罪。

三、抢夺罪与盗窃罪的区别

盗窃罪与抢夺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客观方面的不同,盗窃罪的客观方面:有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抢夺罪的客观方面:有公然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而且盗窃罪与抢夺罪另一不同点就是盗窃罪是秘密窃取,而抢夺罪是公然夺取没有采用暴力或暴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