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判决后最长六个月之内可以申诉。因为在终审判决以后裁判就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无故超过六个月还不提起申诉的话就再也不会受理了。而且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也是有重大的证据去推翻二审的民事判决结果的都应该重新审理,而可以提供的收集证据的时间就是六个月。对于大部分的案件来讲,其实都是适用两审终审制度的,也就是在经过二审法院判决之后,那么就会生效。不过对于那种确实存在错误的判决,也是允许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申诉的。申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申诉时效,是指规定申诉人对生效判决、裁定或决定不服。向有关司法机关提出申诉申请再审,在一定期间之内有效的一项法律制度。超过法定期限,申诉权即行消灭。对有罪判无罪、重罪判轻罪的案件,申诉权人提出申诉的,应规定期间的限制,否则,会与刑法上的追诉时效制度不相协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
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