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陇南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书
二、陇南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
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三、陇南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受理条件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二十七条: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涉及经营性公路的,应当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
1.申请内容符合法定权限;
2.申请人主体合法有效;
3.申请人所申请许可内容符合相应申请条件;
4.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依法需提交的全部材料
四、陇南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受理业务)
五、陇南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办理地点
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何家堡白水川村二社254号(龙江大道西段)宕昌县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