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局归哪个部门管理

2024-08-31 16:07:05

食药监局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食药局是主要管理食品的生产、流通(经营)、餐饮(饭店)、药品的生产、流通(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国家机关单位。食药局的工作职责是:1、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2、负责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国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3、负责组织制定、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并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拟订并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参与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4、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6、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8、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9、承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10、承办国务院以及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