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部门可以对违章停车进行罚款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关于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而设立的机构,根据各地市的具体授权,有的地市执法局可以行驶交警部门的对违法机动车辆违章停放的执法权,如果你对他们的执法主体资格有异议,可以到他们执法局法规处去申请行政复议,若对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向执法局所在区法院提请行政诉讼。一、城管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如下: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3、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4、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5、水务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6、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二、城管执法的流程是1、一般程序,查看现场,调查,立案,下达违法通知、整改通知,向上级报案件审批,同意后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履行的依法申请法院执行;2、简易程序,查看现场,调查,立案,下达违法通知、整改通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涉嫌违法违规的按一般程序或简易程序处理。现场检查、立案、下达调查通知、扣押相应物品的还需下达物品登记保存通知、制作询问笔录、下达处罚事先告知、调查终结报告、听证通知、处罚决定、结案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第五十一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